台湾社会

台储蓄险非定存 提前解约恐有损失风险

【大纪元2017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保险是为未来不特定风险预作准备,以便危险发生时能透过保险弥补损失,其本质在于保障而非获利。目前市面上俗称的“储蓄险”虽冠上“储蓄”名号,但其仍为保险商品,尚非银行定存,保户如提前解约,仍需支付这段期间所分摊的保险及其附加费用,仅能拿回部分已缴保费,所以投保前需审慎评估产品性质。

目前市场上多家保险业推出的“储蓄险”,泛指生存给付成分较高的人寿保险,除身故保险金及完全残废保险金外,此类保险商品于契约约定期限届至后,通常会提供保户定期或一笔的生存保险金,坊间多以“储蓄险”称之。金管会表示,“储蓄险”仍具有保险保障的特性,尚与银行定存着重资金孳息的属性有别。

金管会提醒民众购买“储蓄险”前,必须充分评估自身保障需求,以及缴费期间资金收支情形,并详细了解保险契约内容,以免因契约不符需求或因资金不足而提前解约,造成保障中断外,领回的解约金也可能有低于所缴保险费的情形,而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