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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微罪入营 台国防部:酒驾不适宜

国防部日前调整志愿兵甄选基准,立委质疑酒驾、诈欺、纵火未遂是否也可容许?国防部副部长李喜明(前)表示,他个人觉得酒驾不适宜。(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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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国防部日前调整志愿兵甄选基准,开放获缓刑宣告期满未经撤销、获准易科罚金及易服社会劳动等微罪情形,可参加志愿兵甄选。不过立委质疑,酒驾、诈欺、纵火未遂是否也可容许入营?国防部副部长李喜明表示,将针对刑度与罪名等方面综合考量,修正完毕后才会列为实际执行的标准。

国军过去禁止所有曾遭判刑者报名从军,不过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715号解释,《宪法》保障人民服公职权等情形,指国防部抵触人民服公职权利,因此审酌过失情节轻微的情形,适度同意开放志愿兵甄选资格。

立法院国防外交委员会26日邀国防部等相关单位报告“国军志愿士兵甄选基准—微罪入营”。根据国防部报告,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涉毒、曾受保护管束等不得参与甄选;而获缓刑宣告期满未经撤销、获准易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等则可参加甄选。

不过多位立委均质疑,无论是法务部对“微罪”的定义,或是警察招考资格中,都具体列出罪名定义,但国防部却仅以缓刑等刑度作为标准,恐出现弹性过大的问题。

李喜明表示,立委提醒的内容也有道理,他个人认为酒驾不适合,国防部后续将自刑度与罪名等方面综合考量,修正完后才会列为实际执行的标准。◇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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