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 四月初受理申请

人气: 10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7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台湾新竹报导)新竹市政府为协助中低收入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办理“中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申请日期于106年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每人每年度补助新台币5,000元至15,000元不等助学金,符合补助资格民众把握时效,依期限到各区区公所办理。

教育处指出,凡106年度列册中低收入户持有本市区公所核发中低收入户证明书,且年满25岁(含)以下,设籍竹市6个月以上并持续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高中职校及本市公立国民中小学学生,同时未有降读以及未领有本补助原则第七条所列之各项政府就学补助或学费减免优待者,每人每年度补助新台币5,000元至15,000元不等助学金。

为便利简化申请文件的提供,民众应检具近三个月户籍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亦可由申请人签具同意书,同意委托单位(区公所)业务窗口代为调查,倘若有需要的民众请多加利用。

除书证誊本代查便民服务外,教育处提醒民众前往区公所办理奖助学金申请时,仍应备齐以下文件:(1)中低收入户证明书。(2)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在学证明书。(3)邮局存簿封面影本。为减少申请作业时间,民众可先至新竹市教育网(网址:http://www.hc.edu.tw)表格下载>学管科>奖助学金申请处下载申请表填写并盖章。

民众若有任何申请助学金问题,可电洽询教育处及三区区公所民政课,联系方式如下:东区区公所电话:03-5218231分机220、北区区公所电话:03-5152525分机212、香山区区公所电话:03-5307105分机201、教育处特前科电话:03-5427974。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