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积欠国道通行费 台交部拟改email催缴

【大纪元2017年1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北报导)交通部(8)日预告修正《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草案,指出现行若民众积欠国道通行费,公路总局为提醒欠款人,会依规定采平信再双挂号的分阶段邮件通知,但邮资成本造成很大的负担,因此决定修改规定,因应科技,未来可以电子邮件替代书面信件。

交通部表示,目前公路通行费属于使用规费,并于使用时征收。但从102(公元2013)年12月30日实施计程电子收费以来,并没有立法强制汽车申装etag,或是得预储通行费,导致国道通行费出现积欠,而主管机关必须依规定通知欠款人。

交通部表示,通知欠款人的方式目前采书面信件,而且会分成两阶段,先平信再双挂号,但这样增加非常大的行政成本负担,因此检讨修正该条文,希望能够因应科技发展及便利性,改成电子邮件替代书信的方式,可以创造减政便民的效果。◇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