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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县竹南警守护高龄者用路安全 加强防制交通事故

苗县竹南警守护高龄者用路安全,加强防制交通事故。(竹南警分局/提供)

【大纪元2017年10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警政署统计近5年每年行人交通事故死亡均超过200人,分析101年至105年期间“65岁以上高龄者”占整体行人死亡事故之百分比64.85%。106年1-6月行人事故死亡105人,其中高龄者75人,占比攀升至71.43%,显示高龄者行人交通安全问题更趋严重,带给很多家庭痛苦和伤害。

苗栗县竹南分局深入探讨分析辖内肇事因素,高龄者事故发生主要时段为“18-20时”及“4-8时”,显示清晨及黄昏视线不佳时段,是高龄者较易发生事故的关键时间。

竹南分局除分析肇事因素外,并实施相关配套措施,以期提升高龄者之用路安全。且利用守望、交整及巡逻勤务时,协助高龄者通过路口,维护高龄者通行安全;于易肇事路口规划交通稽查勤务,加强“车辆不让行人”违规取缔;加强劝导取缔道路障碍物或妨碍交通等情形,避免高龄者与汽机车争道提升事故发生风险。

最后,执勤时协助检视各重要交岔路口之行人专用号志设计及高龄者穿越道路相关交通工程设施,针对不合理工程设计不当或缺失处,主动向路权单位建议改善等。

竹南分局分局长陈宏宾表示,高龄者车祸案件中,因抢快不礼让行为占肇事因素比例非常高。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第48条第2项规定,汽车驾驶人转弯时,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者等车不让人之违规态样,皆有处罚规定,请民众确实遵守交通规则,共同重视及维护高龄者及其他行人之路权及安全。

苗县竹南警守护高龄者用路安全,加强防制交通事故。(竹南警分局)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