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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钰仪涉诈骗案今判决 原告:官司赢面大

【大纪元2016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报导)前加国餐饮集团华裔老板潘钰仪(Yuk-yee Pun,英文名Ellen)涉嫌诈骗一案在今天(8月25日)有重大进展。安省法院表示,法官于星期四在安省新市(Newmarket)判决潘钰仪是否有罪。

原告吴先生(Henry Ng)告诉《大纪元》,他打赢官司的几率很大。原因是潘钰仪的辩方律师帕克(John Park)在法庭上说,潘在餐厅还给我两万元,但拿不出证据。帕克还说,我把60万元无条件地借给了潘。法官对这种说法表示质疑。

吴先生69岁,是退休工程师。他于今年上半年到民事法院起诉潘钰仪诈骗,法院还没作出裁决。

“如果刑事法院判潘有罪,我打赢民事官司的把握就很大。那么潘钰仪就会一辈子欠我的钱,即使她破产后能摆脱很多债务(discharged from bankruptcy),”吴先生说。

吴先生还说:“如果法官判潘钰仪无罪,检控官会问法官为什么。如果法官说得不合理,我们会上诉。”

吴先生曾在法庭上说,他生于广州,在香港读小学和中学,在台湾读大学。他移民加拿大后取得了工程系硕士学位,曾是专业工程师。他在加拿大生活了40多年,退休前主要从事信息技术(IT)工作。

潘钰仪:输官司后一定上诉

潘钰仪告诉《大纪元》:“如果法官判我无罪,我会召开很大的记者招待会,把所有的事情说出来。真实情况不是你们看到的(这个样子)。我会在稍后公布记者会时间。”

“如果法官判我有罪,我一定会上诉。因为我是受害者,绝对没有骗人家的钱。我有很多证据给你们看,但我现在不能说话。法律规定,我不能说话,”潘钰仪说。

潘钰仪于1997年从香港移民加拿大。她曾创办善美(饮食)集团(Ellen’s Food Group Inc.),曾任行政总裁。法院文件称,善美集团在2013年2月左右破产。

潘钰仪于2014年7月宣布自己破产,并委托安省Russo公司管理她的财产(估计值420.5万元)。她的债务超过1,137万元。

案情回顾

此案的检控官曾在法庭上说,吴先生的多年好友陈先生(Waiming Chan)是潘钰仪的姐夫。陈先生在2011年底左右介绍潘与吴认识。

吴先生从2012年1月开始与潘钰仪有商业往来。吴把自己唯一的房产(位于万锦市Hollingham路)抵押给银行,然后借来60万元。为了买地皮,他汇给潘62万元。

吴先生说,潘从来没有把地皮放到他名下,也从来没有退还60万元。吴在2014年报警。

警方随后指控潘钰仪涉嫌在万锦市用诈骗手段剥夺了吴先生的财产。法院从今年1月开始审理此案,还没确认这项指控属实。加拿大法律称,任何人在法院裁决有罪前是无辜的。

责任编辑: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