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中广分割减资案三度叩关 台NCC否决

【大纪元2016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中广公司第三次申请分割减资案17日再度遭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否决。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驳回最主要原因是中广公司花莲、板 桥等机房多笔土地以前都是国有地,与交通部进行诉讼,均判交通部胜诉定谳,且交通部目前还要追索中广公司2.56亿不当利得,NCC如果许可分割案,恐怕影响中广偿债能力,导致交通部无处追偿。

翁柏宗说,中广公司是国内拥有最多全区网频率的广播事业,将其有价值资产分割至新设公司,可能有害公司健全发展、影响阅听众权益;此外,外界对中广公司资产是否为不当党产尚有疑虑,NCC非不当党产相关权责机关,这部分尚待不当党产委员会厘清。

中广公司于97年、103年申请分割减资,分别于100年、104年遭驳回,驳回原因都与交通部进行土地诉讼有关。中广公司目前拥有流行网、宝岛网、音乐网、新闻网、乡亲网5个全区网,翁柏宗说,其中音乐网、宝岛网已被收回,由行政院核定并分别指定设立原民、客家广播电台,后续频率指配将由NCC办理。

NCC表示,中广公司计划将实收资本额32亿3,691万4,400元,分为3亿2,369万1,440股,每股10元,分割后同时减资26亿3,691万4,120元,减资后实收资本额为6亿280元。该公司拟让与新设中广资产公司之营业价值、资产及负债之相关营业价值预计为26亿3,691万4,120元,其中包含拟分割之固定资产为林森大楼及松江大楼。◇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