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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顾立雄是党产处理主委不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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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11日讯】行政院长林全今天说,民进党立委顾立雄长期关注转型正义,过去维护人权、法治等中心价值,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运作须立基于这些民主法治精神,顾立雄确实是主委的不二人选。

总统府昨天公布“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林全指出,依照条例第34条以及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3条规定,该条例自公布日施行,并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也就是将于明天生效,行政院已加快脚步协助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成立的相关筹备工作,从委员会的选址到组织架构的规划皆已有相当进度,力求在最快的时间内协助委员会到位。

林全透过行政院新闻稿表示,条例的生效与委员会的成立将是国家建立政党公平竞争环境的重大里程碑,因此从主任委员到工作人员的选任都必须特别谨慎。

林全指出,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将由法务部廉政署副署长洪培根担任,洪培根过去曾担任澎湖、屏东、彰化、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官、福建连江地方法院检察署及台湾台东、云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未来也将借用他过去查察相关重大案件的经验,作为委员会清查相关不当党产案件的基础。

林全强调,在“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施行后,相关不当取得的财产依法不得进行处分,法定申报义务人并应于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向委员会申报财产,未来委员会将依法清查并追讨所有不当取得的财产,如果财产已经转给第三人而无法返还,也会追征该财产的价额。

林全表示,政党公平竞争是民主国家的基本精神,政党应该以党费、政治献金、竞选经费补助等合法手段来规划党工相关权益,而非以不当党产来支应党工薪资或退休金,换言之,“党工权益”并非规避条例适用的尚方宝剑,若政党、附随组织或受托管理人等于条例施行后支用不当党产,不仅违反条例所定禁止处分的规定,财产移转的行为依法也不生效力,委员会也将依职权调查并依法处分、裁罚,呼吁各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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