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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欢迎侨胞回国参加双十国庆活动

侨委会公布侨胞组团参加庆祝105年双十国庆系列活动办法

【大纪元2016年07月31日讯】中华民国侨委会欢迎海外侨胞组团回国参加庆祝105年双十国庆系列活动,并已公布“侨务委员会补助十月庆典回国侨胞参加旅游活动作业要点”,请今年9月至10月要返台乡亲踊跃参加。参加活动办法如下:

欢迎海外侨胞回国参加中华民国 105 年十月庆典活动须知:

一、参加资格: (一)旅居国外侨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我国护照入境,并持有效之侨居国居留证明文件(如侨居 国护照、居留证等)或其护照已加签侨居身份者。 2.持侨居国护照入境之国人或华裔人士。

(二)已取得侨居国护照或永久居留权之前项侨胞随行配偶或子女, 并经许可入国者,得以侨眷身份办理报到。 (三)香港、澳门居民组团回国,应向我驻香港、澳门机构申请,核转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办理。个别回国者,不予受理。

二、报名登记: 符合前述参加资格之侨胞,请事先就“个别侨胞”或“侨团”择 一报名登记(请勿重复报名),办理方式如下:

(一)个别侨胞:自 105 年 7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可采网路、传真或通讯方式办理,逾时恕不受理。 1.网路登记:请至侨务委员会网站(www.ocac.gov.tw)十月庆典活动专页办理。 2.传真登记:请将填妥之侨胞登记表传真至侨务委员会,传真号码: +886-2-23566323、 +886-2-23566325 ;联络电话: +886-2-23272929。 3.通讯登记:请将填妥之侨胞登记表以快递或挂号(以邮戳为凭)寄达侨务委员会。

(二)侨团: 1.各驻外使领馆处及各地华侨文教服务中心自 105 年 7 月 1 日 起受理侨团报名作业。 2.请依组团注意事项填妥庆贺团团册及团员清册,于 105 年 8 月 31 日前送交各驻外馆处及各地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办理团员资格初审。 3.各驻外馆处及各地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应于105年9月15日前, 将初审完成之侨团报名表件送达侨务委员会,逾时恕不受理。 4.报名侨胞请勿重复登记,随行之侨眷请于团员清册备注栏注明。

三、报到事项: 完成报名登记侨胞,须于报到期间检齐相关证件正本办理报到, 经审核符合参加资格者,发给侨胞证;相关报到注意事项如下:

(一)应备文件: 1.盖有本次入国查验章戳之证件正本(如我国护照、入国许可证或侨居国护照);如系经由入出国自动查验通关系统入境者, 应检具航空公司搭机证明等文件。 2.侨居国居留证明文件正本(持有效我国护照已办理侨居身份加签者可免附)。 3.以侨眷(侨胞随行之配偶或子女)身份申请者,应检具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二)报到时间: 1.105 年 10 月 5 日至 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2.10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7 时至晚上 10 时。

(三)报到地点: 侨务委员会中华民国 105 年十月庆典回国侨胞接待服务处(台北市徐州路 5 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 1 楼)。

(四)注意事项:报到现场恕不受理临时报名。

(澳洲昆士兰台湾中心)

责任编辑:倪尔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