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李伟良被判无期 不服判决要上诉

6月21日,香港移民李伟良因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安省法院提供)

【大纪元2016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报导)安省法官于6月21日表示,64岁的李伟良因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25年后才可能申请假释。他决定上诉。

法官坎贝尔(Kenneth Campbell)宣布判决后问李伟良(Wai Leung Lee音译,英文名Patrick):“你想说什么吗?”李伟良表示,他不认为自己犯了一级谋杀罪,也不接受陪审团的判决。

李伟良的辩护律师Daniel Brodsky告诉《大纪元》,“李现在打算向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递交《犯人上诉申请书》(Inmate Notice of Appeal)。他希望在高一级法院获胜。也就是说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

Brodsky说,上诉法院可能会允许李伟良上诉,然后下令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如果李伟良上诉成功,法院会做出新的判决,比如他无罪、犯误杀罪或二级谋杀罪。上诉法院是安省最高级别的法院,位于多伦多市中心的Osgoode Hall。

Brodsky还说,那里的法官会知道李伟良的所有罪名(包括10多年前的),这对李伟良来说可能是不可逾越的困难。

陪审团于6月17日做出判决:因为杀害了64岁的华人妇女冯许凤榆(To Nu Hua,英文名Sandy),香港移民李伟良的一级谋杀罪名成立。陪审团由12位加拿大公民组成,其中三人是女性。

2002年7月,李伟良承认自己犯了3项罪名。第一,他在2000年3月误杀了华人男子曾兴权(Hing Kuen Tsang,音译)。第二,他从一名华人(Domi Mok)身上骗走了20万加元。第三,帝银(CIBC)被他骗了131,900元。

责任编辑: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