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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文资只列册不追踪? 中市:有全台首罚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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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日前台中“天外天剧场”被拆事件,再次引发文资保护关注。有议员质疑,台中市针对未完成指定登录的“文化资产”,常“只列册,不追踪”,一旦遭到民众破坏,并无罚则,对私有文资相当不利。台中市文化局表示,目前全市文化资产,包括古迹、历史建筑与遗址都有全年度日常巡查,其中列册遗址每月巡查两次,列册遗址若遭破坏,也有10万至50万罚锾规定,已有4、5件处罚案例,是全国唯一。

议员批文资被弃之于不顾

议员王立任指出,“文化资产”经提报未能完成指定登录,多属私有财权只能列册追踪,未具文资身份,被民众破坏没有罚则,常发生类似“天外天剧场”被拆事件。

议员吴琼华则说,历史建筑保存必须每年编经费维护,但历史建筑“乌日警察官吏派出所”的管理单位没经费,只能放任让它坏掉,附近杂草丛生,反成地方脏乱死角,希望文化局做好沟通,不要丢着不管,成为治安死角。

议员张雅旻也指出,“胶彩画之父”林之助位于柳川西路的纪念馆,必须自负盈亏,她要求市府搜集百年来的人文、历史资源,在重要故居、历史场景立碑纪念。

市府:月巡2次 有罚锾机制

关于列册追踪无文资身份者,文化局回应,暂无相关维护规定,但市府已发现问题,针对列册追踪案有一套府内作业方式,包括通知所有权人相关权利义务,供其决定是否正式提报登录或指定文化资产;主管机关主动提报或透过文资专案小组评估建议,就列册追踪,再检讨做成继续列册或解除等;也媒合现行区域治理计划,若解除列册,另建议纳入“城中城再生计划”等。

文化局表示,目前全市文化资产有全年度日常巡查,针对列册遗址,文化局每月巡查两次,若列册遗址遭破坏,有10万至50万罚锾机制,目前开罚4、5件、是全台唯一。针对《文资法》不足之处,已函请中央修法或另订行政规则。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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