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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高中生犯案 诈骗金额近伍仟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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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台湾新竹报导)住在新竹市的64岁戴姓女子连续三次遭假冒检警诈骗330万元。被害人察觉有异,于第3次交款时报警处理,并配合使用面额180万元的假钞,取款车手陈姓少年为第一分局埋伏员警当场查获。后续扩大追查全省各地均有被害人以涉及“龙华吸金诈骗案”为由,遭假冒台北地检署 “陈瑞仁检察官”名义,要求监管其名下账号、资金。

经查该两岸诈欺话务集团系以绰号“阿拉”之男子为首,利用大陆地区做为诈骗台湾人民之机房,随机拨打电话至台湾,冒充各地检署、县(市)警局的名义 诈骗被害人涉嫌某吸金案要求清查账户,要被害人将钱领出提供调查监管,再由诈欺集团于校园内透过同学间相互介绍,吸收涉世未深之少年充当取款车手,隔海以电话遥控指挥少年搭乘高铁、计程车至各县(市)向被害人面交取款。

遭诈欺集团吸收之高中在学生利用白天犯案,晚上回学校读书。每次犯案可抽取取款金额百分之一之佣金。初步统计,该诈欺集团目前16人到案,被害人计戴姓女子等12人,遭诈骗损失金额达4仟715万元,其中有单一被害人遭诈骗11次,被骗金额有1仟274万元为最高。案经调查后依少年事件处理法及刑法诈欺罪嫌,移送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侦办,第一分局将持续清查其他共犯及金钱流向。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长苏天从呼吁家长应留意家中青少年言行举止、生活交往,避免儿女沦为诈欺集团利用,成为诈欺共犯;另外诈欺犯罪危害 民众财产安全甚钜,民众务必提高警觉,如有接获疑似诈骗讯息,可拨打警政署165反诈骗咨询专线查证或就近前往派出所咨询,以防止被诈骗。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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