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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保险业拟改自杀抢救除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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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编译报导)不久前,CBC新闻调查披露,投保人自残或企图自杀造成的伤害,无论当事人当时是否理智清醒,Manulife、Desjardins、SunLife和 Great-West Life等国内几大人寿保险公司都可根据保险中的除外条款,拒赔相关医疗费。针对CBC询问,保险公司们的回答是,保险公司保的是一些意外伤害或疾病,而不保当事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如今,保险业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纷纷表示这一规定措辞有些过时,会修改这一政策,去掉这一有争议的规定。加拿大人寿与健康保险协会(CLHIA)在给CBC新闻邮件中说,会员公司都一致认为这一规定需重新审查,协会下68个会员中,有些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废除这一除外规定。虽说各公司具体修订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修订后的措辞与除外条款,都肯定是最新的,确保和保险业与加拿大整个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态度一致,做到公平、与时俱进和宽容。

除外规定太过时

加拿大统计局数据显示,每年全加近4千人死于自杀,心理健康专家估计,每年高达8万人有过企图自杀行为。然而,自杀后被抢救过来的人,医疗费却很难从保险公司报销。安省Lion’s Head公司员工46岁的渥德(Mark Warder)去年赴美出差途中,突被一种强大的抑郁感笼罩,想睡过去再也不想醒来,便打电话给公司说当时不能再开车,然后将车停到路边,吞下一大把安眠药想结束生命。警方随后赶到将他送医救治,在医院住了5天后,出院返回安省向雇主保险公司—SSQ Financial Group申请1万医疗费报销时,被SSQ以其当时行为属自杀企图行为,适用除外规定为由遭拒。

渥德说,他其实以抑郁症为由完全有资格报销医疗费,多数有类似经历的人,被保险公司拒赔后,都没勇气再争。为渥德及其雇主争取索赔的保险经纪人凡德阿卡(Trudy VandenAkker)女士说,渥德根本不应自己挣腰包,当时他只能求医,也完全有资格拿到保险。

加拿大直到1972年才将自杀行为不再视为犯罪。目前从事企业职场心理疾病影响宣传的保险业前主管威尔科森(Bill Wilkerson)说,目前围绕这类保险的条款与措辞,是在普遍视自杀为耻、将自杀视为犯罪或罪过的久远前时代制定的,都太过时了。目前保险业虽有行动,是个好开端,但是否会立即有所改变,他还不太乐观,CLHIA的最新态度,也令人遗憾的是太沉重和不透明。

自杀除外条款何时拿掉,CLHIA表示现在说还有些太早。CLHIA对外公关副总裁候普(Wendy Hope)女士说,通常企业员工集体保险福利每年由保险公司和雇主共同审查一次,现在有些公司已经开始修订保险条款,但不会马上实施,而是在保险单措辞与手册更新时一起更新。

责任编辑: 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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