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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灾防三法 强化老屋耐震

【大纪元2016年0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5日通过灾防三法,包括《都市更新条例》、《灾害防救法》、《建筑法》,以强化老旧建筑物的耐震度及促进都市更新,及增列灾民救助相关规定,行政院也已拍板扩大老屋健检的范围,有关老屋耐震能力,是否将补强结果纳入强制揭露资讯?内政部次长林慈玲表示,将与相关部会单位进一步讨论、研议后再决定。

内政部营建署也将陆续启动私有老旧建筑物耐震健检,至于老屋健检后资讯要不要揭露?林慈玲回应,到底要正面揭露、负面揭露或有其他揭露方式,将与营建署、地政司、消保会、法务部等单位进一步讨论、研议后再决定,但也要搭配老屋耐震评估6年计划推动,否则目前资讯不足就提早揭露,未必公平。

林慈玲表示,私有建筑耐震评估将分初评、详评两种,初评规划补助全额费用,详评补助费用45%、最高上限30万元,财源预计由“中央特别统筹分配款中编列”。

林慈玲说,至于后续补强或重建,将对私有建筑物耐震补强给予补助,但经费涉及庞大,可能考虑是否从财政部推动的“房地合一”课税中拨补一定比率预算执行,“如果没有特别财源,推动上可能会有困难。”

另外,营建署长许文龙表示,私有老旧住宅健检预计在6年内“分期、分县市”办理,私有住宅公寓大厦按规划会比透天厝优先、经济部公告土壤液化潜势区中红色高危险区域也会优先推动,完整计划将在1个月内提出。◇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