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

传播肢解林俊视频 网主服判道德败坏

【大纪元2016年0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传播肢解林俊视频的网主马立克(Mark Marek)昨日离开法厅时,用灰色胶带把嘴巴封住,胸前举着一块牌子,白纸黑字写着:犯了加拿大思想罪(Guilty of Canadian Thought Crimes)。

   

据CBC报导,bestgore.com网站网主马立克,涉嫌在网上播放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用刀杀死和肢解蒙特利尔华裔学生林俊的视频,被埃德蒙顿警方在2013年控以败坏道德罪。法官判决马立克要条件服刑6个月:前3个月软禁在家,每周只能出门10小时用于购买日常用品、处理杂事和打理网上业务,后3个月在社区服刑,须完成3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昨日(25日),现年41岁、为自己辩护的马立克,在法厅上承认,所散播的视频属淫秽品。在长长的声明中,他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但是法官指出,没有任何理由把这种暴力、恐怖和色情的东西公开到网上。

  

高级警长克拉克(Bill Clark)说,埃德蒙顿警方提起败坏道德罪指控,据他所知是第一次。马立克在2012年播放的视频,被一名美国律师看到后,告知了多伦多警方。该视频成为马格诺塔肢解林俊案庭审的重要证据。目前马格诺塔正在服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乔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