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2岁以下幼儿车座须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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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纯之编译报导)周一(21日),州长布朗签署通过了众议员加西亚(Cristina Garcia)提议的一项提案,新法规定2岁以下孩子必须被安置在面朝后的儿童座椅上,除非孩子身高已超过40英寸或重量已超过40磅才可以豁免。法案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生效。

周一(21日),州长布朗签署通过了众议员加西亚(Cristina Garcia)提议的一项提案,新法规定2岁以下孩子必须被安置在面朝后的儿童座椅上。(网络图片)

目前,加州规定一岁以下孩子的儿童座椅必须面朝后。加西亚在声明中说,该法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悲剧,挽救小孩子的生命。

法案得到了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简称AAP)、加州家长教师协会(PTA)、以及加州消防员协会(California State Firefighters’ Association)的支持。

据CBS报导,加西亚说,有75%的家长不顾AAP和美国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建议,过早将孩子安置到面朝前的座位上。而在汽车事故中,面朝前坐的孩子很可能会伤及脊柱,甚至被扭断脖子。而加州高速公路巡逻队(CHP)官员说,把孩子放在面朝后的座位上,座位后背可以保护孩子的颈部和脊柱。一旦把孩子转过来,孩子就会像大人一样容易受伤。

不过,并非所有的妈妈都欢迎新法。有三个孩子的母亲鲍普(Jessie Pope)表示,让孩子面朝后坐有点不方便,因为孩子不喜欢。可能孩子更愿意能看到妈妈。鲍普说,她两岁的孩子故意踢打座位,她没办法,只好把孩子转了过来。◇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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