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英豪三人涉行贿 押至下月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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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潘在殊报道)身兼中共政协委员的香港资源控股主席黄英豪、恒基主席李兆基媳妇徐子淇的父亲徐传顺,以及证监会前高层尹应能三人受贿案,昨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裁判官批准将案件押后到下月11日再提堂,三名被告获准保释。

控罪指三人在2007年11月重组上市公司海域化工时,以一份顾问合约的名义,向当时海域化工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许浩明提供利益。其后,黄英豪的投资公司成功收购海域化工(珠宝公司金至尊的母公司),之后易名为香港资源控股。

另一项控罪则指黄英豪在2009年8月,以180万元认购1,500万优先股的一元认股权,向已经改任香港资源控股的执行董事许浩明提供优惠,作为收购“金至尊”五间附属公司的报酬。

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让辩方有时间确定律师代表,和准备提交给律政司的文件。黄英豪获准以100万现金保释,第二被告徐传顺及第三被告尹应能就以50万现金保释,保释条件是不能间接或直接就本案联络控方证人。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1日再提讯,控方将会传召34名证人,包括黄英豪的员工。

黄英豪进入法庭前表示,会以平常心面对,自己做事做人都在阳光之下,希望大家仔细分析。他又指自己是律师,上庭是工作一部分。他离开法庭时表现轻松,称会如常工作,由于案件进入法律程序,目前不方便评论。黄英豪是湾仔区议会前主席黄英琦的胞弟,他与徐传顺早于2011年已就相关事件被廉署要求协助调查。◇

责任编辑:王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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