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电邮移民被拒 事主获偿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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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一名技术移民申请人因未能及时提交所要求的文件,导致申请被拒。但联邦法院的法官认为,是移民部官员没能成功发出要求补交文件的电邮,因此裁定申请人可重新补交文件,并获3,000元补偿。
  
法院文件显示,印度籍男子帕特尔(Dharmendrakumar Chandrakantbhai Patel)在2010年6月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处理一直顺利。加拿大驻新德里高级专员公署的项目助理Rakesh Goel称,在2013年8月20日给帕特尔发了电邮,要求他45天内提交更新的申请表及无犯罪记录等文件。因为没有得到回复,2014年2月12日,签证官向帕特尔发出拒签信。
  
帕特尔和他的法律代表安德森(Karen Kwan Anderson)都称,没有收到要求补交文件的电邮。安德森在证词中称,她2014年2月28日收到拒签信,3月3日就给签证处发了电邮,说明没收到要求补交文件的电邮,而且她的办公室在2013年10月去咨询过申请的进展情况,没发现有任何问题。安德森要求签证处重开此案,但没成功。申请人认为这不公平,遂将加拿大移民部告上法庭。

移民部没能证明电邮成功发出

联邦法院2015年7月23日公布的裁决书中写道,申请人否认收到签证处所称发出的电邮,签证处官员亦未提供所称发出的电邮的副本。从法庭获得的证据看,这份电邮没有发给申请人或其代理。合理的推论是,移民官员出了错误。
  
法官博斯韦尔(Keith M. Boswell)认为,申请人收到拒签信后,其法律代表在3天内及时与签证处联系。博斯韦尔在裁决书中称,如果移民部在收到申请人的解释信后能重开此案,或者之前听从法院的建议重开,就不会有这次的法庭聆讯。因此申请人应该获得法律开支补偿。
  
法官最后的裁定是,同意申请人的司法复核申请,案件退回,由另一名签证官审理。申请人获得3,000元与上诉相关的一次性费用补偿。

个案虽少须预防

律师卡拉斯(Sergio R. Karas)是加拿大律师公会认证的移民法专家。他对《大纪元》说,加拿大移民系统已经以电邮取代传统的邮递和传真通讯。传统的邮递很慢,在一些海外地区丢失邮件的机会大;传真也无法确认是否收到。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安德森称,最早在2010年也有电邮丢失导致的法庭聆讯,她的其他客户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移民部的说法是,他们使用申请人提供的电邮地址,但没有确认对方是否收到。如果电邮没能传到收件人信箱,会有通知,这时官员会通过其它方式与申请人联系。
  
卡拉斯说,现在技术移民通过快速通道挑选,都是在加拿大处理,电邮通讯应该更可靠。电邮通讯“99.9%是可靠的,出问题的情况很个别”。
  
帕特尔的律师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回应很关键。卡拉斯说,移民系统有不同的限时规定。比如快速通道系统,在收到邀请后必须在60天内递交申请;收到拒签信后的回应,也是有限期的。他说,申请人还可以做的,是定期查看个人申请的处理状况。发现异常时,最好请法律代表去查询。因为没经过专门训练的人,与政府打交道容易出错。◇

责任编辑: 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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