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一通电话 解惑台地质敏感区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为解答民众在办理土地开发案件,遇到地质敏感区时相关问题,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设置“地质敏感区咨询免付费专线(0800-655566)”,只须一通电话,就有专人解惑。

地质法历经15年立法过程,民国99年12月制定公布,自100年12月施行,依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应将具有特殊地质景观、地质环境或有发生地质灾害之虞地区,公告为地质敏感区,包括地质遗迹、地下水补注、活动断层及山崩与地滑等4类地质敏感区。

地调所表示,公告地质敏感区主要目的是为揭露地质资讯,依地质法要求,位于地质敏感区范围内未来新的土地开发行为须加强地质调查评估,但并无限制或禁止开发的相关规定。

不过,地质敏感区范围内土地开发行为,依据相关土地或建筑管理法令规定研提因应措施,并将结果纳入相关法令规定需送审书图文件中,由土地开发行为相关法令主管机关依其法令规定及目的一并审查。

地调所自103年1月起陆续依法公告地质敏感区,截至104年6月30日止,已公告21项地质敏感区,总面积约2600平方公里占台湾总面积7.2%,分布于16个县市共计122个行政区,预计于105年底前依规划期程完成全国各地质敏感区划定和公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