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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禁燃煤条例 台环保署24日审查

【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4日电)云林县长李进勇今天表示,不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对禁烧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条例的审查结果为何,云林县决心在法制上继续走下去。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刘建国偕同李进勇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云林县议会日前三读通过县府所提“云林县工商厂场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条例”,环保署下午将召开审查会议。环保署表示是内部会议,不允许李进勇及他出席。

他表示,既然会议是要研商云林县政府与议会通过的自治条例,县长为什么不能出席,不能代表地方政府?非常本末倒置。

李进勇说,云林县是全台最大农业生产基地,但也是台塑六轻所在地,六轻排放物质不仅污染环境,同时对民众健康造成危害。云林县基于环保、照顾国人健康立场,思考对策全面进行空气污染防治,当中最大工程就是自治条例,立法过程地方非常顺利,议会也用最快速度展现和县民站在一起捍卫健康的决心。

他表示,自治条例公布生效后,按照程序要送到中央备查,既然要审查攸关云林县、中部地区的法案,应该让相关机关、公民团体有表达意见机会。

李进勇说,环保署表示没有预设立场,但环保署长魏国彦日前投书,提到云林县、高雄市政府等制定的自治条例,认为地方无权限订定自治法规;且自己要求列席会议也遭环保署拒绝,可见环保署不仅预设立场,还以中央政府高傲态度要压制地方政府自治立法权限。

他表示,不论审查结果为何,云林县会在法制层面继续走下去,包括请求立法院就中央、地方自治权限做成决议,以及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云林县政府今天同时要进行台塑六轻2张营运许可证展延第3次审查,会采取最严格标准,并按照已经公布生效的自治条例精神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