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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前县纪委副书记控告江泽民

【大纪元2015年06月23日讯】六月十六日,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确认签收原四川省巴中县纪委副书记彭克敬老先生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的诉状。彭克敬老先生控告江泽民担任中共总书记、军委主席和国家主席期间滥用职权,设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破坏法律,制造冤狱,迫害他的女儿彭桦英和其他善良民众。

彭克敬,现年八十四岁,其女儿彭桦英因瘫痪于二零零八年夏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零年二月,彭桦英遭非法绑架,判非法劳教一年半(所外)。中共当局胁迫彭桦英所在单位开除其公职,停止发薪,到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并停发其每月仅仅700元生活费,完全断绝其经济来源。

身体基本瘫痪后学炼法轮功神奇痊愈

法轮大法明慧网报导,彭克敬老先生的女儿彭桦英一九八零年开始工作,任巴中市统计局主任科员。三十多年来,彭桦英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曾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工作者。

一九九二年,四川巴中撤县建地区,彭桦英负责地、县两级统计局的财务会计事务,并代管地局的印鉴等工作。由于经常在高度紧张中工作,通宵达旦加班,彭桦英在二零零二年拖垮了身体。至二零零四年,彭桦英患颈椎变形、腰椎突出、腰管囊肿等疾病,此时她已经基本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八年夏,彭桦英经人介绍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后,开始躺在床上(因身体不便)阅读法轮功书籍《转法轮》和听录音。逐渐的,彭桦英能坐和下床行走了;一月后,彭桦英所有疾病痊愈,并能骑自行车上班。

优秀工作者遭非法开除公职、停薪、抓捕、判冤狱

二零一零年二月,当地一些机关干部和街道居民听说彭桦英一个基本瘫痪的人炼法轮功炼好了,前来问她,彭桦英如实告知对方真相。不想,彭桦英“因此”遭江北公安分局绑架、抄家、夺走现金两万元,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所外)。当局还胁迫彭桦英所在单位对其降职、降级、降薪、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到退休年龄不予以退休,甚至停发每月仅仅700元生活费。彭桦英后来只能依靠父亲彭克敬微薄的养老金凄苦度日。

二零一二年五月,彭桦英在北门菜市场给了熟人一些法轮功遭受迫害真相资料,遭巴州区公安分局绑架、抄家,巴州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彭桦英三年,缓刑四年执行。因彭桦英被非法关押,她的老母被当局的做法气急郁闷而死。母亲丧葬,彭桦英不被允许回家看一眼。

二零一四年九月,彭桦英向中共中央赴四川巡视组检举了江氏集团周永康在巴中政法系统里的代理人的劣迹。其中被检举人之一的巴州区法院刑庭庭长蒲申元与市、区政法系统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相互串通,徇私枉法,伺机报复,蒲不仅不回避,亲自担任审判长,以所谓不服从管教,几个小时内草率作出撤销缓刑裁定((2014)巴州刑执字第55号),立即抓捕彭桦英到四川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服刑。

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当局非法

彭克敬老先生在诉状里说:“法轮功使我那已经瘫痪的女儿彭桦英站起来了,重获新生,使我们一家解除了护理彭桦英的经济负担、人力负担和思想压力。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对彭桦英及我一家恩重如山,感恩之心无以言表。”

彭克敬老先生说:女儿彭桦英重获新生后,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真诚处事,善心待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做事不伤害他人。他在控告书中质问:法轮功哪一点不好?!“真善忍”又哪一点不好?!“真善忍”教导人做好人、说真话、做真事、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哪一点不好?!

彭克敬在诉状中表示,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强加以“组织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女儿彭桦英判刑完全是非法的,既没有证据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彭桦英修炼法轮功是信仰问题。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言论自由。彭桦英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她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没有权力干涉她的信仰自由。

法办江泽民 还人间正义

彭克敬老先生要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他女儿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提起公诉,将之绳之以法,依法惩处,还人间正义。

他还要求:清除江泽民挟持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作出的一切不公正的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依法恢复被害人名誉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等。

责任编辑:华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