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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园区BOT 新北:绝对依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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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报导】(中央社新北市24日电)新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今天表示,新北市政府推动“新庄国际创新园区BOT案”,绝对依相关规定办理,不会违法行事,在推展城市经济过程中,同时会确保新北市政府的权益。

自由时报报导,新北市“新庄国际创新园区”BOT开发案,由蓝天集团旗下“新庄国际创新合作联盟”得标,但遭新北市议员抨击,这个开发案规划打造“数位创意文化空间”,却只占主体建筑面积5.5%,且缴交权利金低,根本是“大巨蛋加三创案的翻版”。

经发局指出,新北市政府为促进台湾产业升级,以促参方式,奖励民间推动开发“新庄国际创新园区BOT案”。

经发局表示,本案规划至少70%的楼地板面积做为数位汇流产业所需的营运总部、研发中心及运筹中心等,其他支援设施则包括停车场、产业交流中心、展演空间及商业设施等,均依促参法相关规定设置,预计将可提供200家厂商进驻,创造5000个就业机会。

经发局指出,为确保新北市政府权益,本案除提供停车场及数位交流空间的公共设施及回馈方案外,也积极争取更高权利金,全案依本业及全部附属事业之营业收入,以营业收入的2.32%至29.6%收取营运权利金。

在设定地上权50年期间,新北市政府至少有新台币48.5亿元权利金与11.2亿元租金,共计59.7亿元收益,占厂商全部预估营收总额640亿元的9.3%,也占本案招商时土地公告现值81亿元的73%,并不低于台湾其他BOT案所收取的金额。此外,本案更订有超额权利金收取机制,若厂商发展越好,实际营收远超过投标时预估营收的120%,将启动超额权利金加收机制,新北市政府可与厂商共享获利。

在公共建设部分,公共停车场部分提供400个公共停车位,占楼地板面积15%,若加计1300个法定停车位,停车场比例将更高。数位文创中心则设置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可兴建旅馆,为推动产业数位交流中心的公共设施,要求厂商至少提供1000平方公尺的公共空间(占5.5%),提供部分场次供新北市政府及公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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