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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斩头案李伟光 被准送集体屋

受害者家人抗议

【大纪元2015年05月16日讯】2008年灰狗巴士斩头案华裔被告李伟光(Vince Weiguang Li),被准备送往集体屋(Group Home),目前正在等待医院的许可。斩头案被害人麦克林(Tim McLean)的母亲戴莉(Carol de Delley)反对给杀害儿子的凶手更多自由。

据CTV报导,今年二月,马尼托巴省刑法审查委员会批准李伟光,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日间出行到温尼伯。4月30日审查委员会给斩头案被害人麦克林(Tim McLean)的母亲迪德利(Carol de Delley)的通知信中更称,为逐步过渡到在集体屋居住,由医院负责,准许在外过夜。麦克林上周五将该信张贴在脸书(Facebook)。

上周六(5月9日),40余人聚集在温尼伯(Winnipeg)曼尼托巴省议会大楼外,抗议李伟光可能搬到集体之家。这个决定是根据医院建议做出的。麦克林的哥哥肯德尔(Kendall)说,他觉得这个决定毫无道理。

但精神病专家仍坚持认为风险很低。加拿大精神分裂症协会执行董事萨默维尔(Chris Summerville)说:“即便停止服用药物,他也不会在1小时内或一夜之间就精神病发作,因为这种药在血液里可停留几周。”一旦李伟光被获准搬到集体屋,他会被宵禁,并且有全天候人员保证他服药。加拿大心理健康协会发言人黑尼克(Mark Henick)也赞成此举。他说:“在刑事司法系统中,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要接受更多的评估和审查,这似乎是对他进入下一步治疗的自然阶段。”

2008年,22岁的麦克林在开往温尼伯的灰狗巴士上被李伟光割头剖膛食肉。法官以李伟光患精神分裂症,判决谋杀罪名不成立。此后,李伟光一直住在塞尔科克精神病院(Selkirk Mental Health Centre)。 集体屋供身体或精神有问题的人居住,他们在接受治疗的同时可以独立行动。

如果李伟光被转往集体屋,将有更多走出去的机会,对此各方反应不一。◇

责任编辑: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