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101广场采申请制 学者:是台北市民就应反对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5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徐翠玲台北报导)101 大楼拟研议,任何团体在101前广场表达诉求,将采拒绝使用标语旗帜,对所有团体采“申请制”。学者认为,政府、101无法解决爱国同心会的问题,竟要全民放弃言论与行动自由,此举是因噎废食,也违背公平正义。从爱国同心会的行为,也可一窥中共在全球输出暴力的缩影。

民意代表及多学者认为,由私人团体制定哪些团体可使用公共开放空间,有检视、妨害言论自由之嫌,也违反《宪法》规定。

台大国发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谈到,中共长期以来对民间团体、个人只要有任何异议,动辄施以残酷手段打压,且动用国家资源包含警察、司法、军队来为其打手撑腰,更积极以意识形态,例如媒体,来影响舆论,制造假象。目的就是要让反对力量在萌芽之初就及时扑灭。

中共专制体制的特点,就是党员对上级绝对服从,宣扬共产思想,并结合的国家力量,延伸到各社会阶层,来扩张压制力量。大致国家,小至团体、个人,爱国同心会长期在101广场以言语、暴力伤害台湾人就是典型例子。

而101、政府官员治不了爱国同心会,便“有条件”限制民众到101广场。外界批评,这根本是本末倒置且非常不负责任。台北市长柯文哲7日回应,101广场属101大楼,台北101有权订定管理规则,但政府还是可以干预,原则上须维持自由、友善、多元。
曾建元则认为,民众在公共空间的活动,101其实无权置喙,政府即使依法行政,也必须符合比例原则,以对人民伤害最小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申请制危及市民言论自由

他举例,爱国同心会若是在广场暴力攻击民众,执法单位应针对其行为取缔,而非把爱同会不喜欢的法轮功团体也赶走,牵涉无辜第三者,这是违反社会价值、是非不分,以及公理正义的行为。

对于申请制。不只是法轮功团体言论自由受到伤害,未来所有台北市民在现场表达自由言论的机会也连带受到剥夺,这是伤害潜在所有台北市民的权利,是很严重的事情。他呼吁,北市府若不适当处理,将有损市府形象。

议员:运用容积奖励就得开放

对于101拟推申请制,台北市议员王世坚8日表示,他会向北市府建议不能让台北101这样订规则,若订最大公约数可以,但不能违反公法。圈成小圈圈限定特定人士及身份、指定用途,或事先审查都不行。它运用了建筑法中容积奖励,首先它就违反建筑法开放空间要求。市政府怎可对它制订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王世坚说,今天他就会打电话到市长室,要求柯P制止101。广场使用办法应简单明了,以维护秩序为主,而不是先跟101报备,它同意才能使用,这就逾越妨碍言论与行动自由。101订文艺园区,于法不符,原因是私有地盖楼房,使用开放空间奖励,就得开放。以帝宝使用停车奖励为例,它设置停车位可收停车费、租金,但须供不特定大众停车。

至于柯市府是否不应纵容101违法乱纪?王世坚认为,谁在101广场闹事就抓谁,用公法处理、侍候,不能订私法,政府要出来讲话。101土地所有权人是市政府,市政府把它租给101,使用权是101没错,但当初起造时用了开放空间奖励,空间就须开放。开放的管理规则就是公法,不能私法爱怎么订就怎么订。

“101大楼老板,在这一栋主导的人是在向中共输诚”,王世坚说,因它受控于中共,这就是很可恶的地方。它默许爱国同心会打人、骂人、糟蹋别人不作声,警方取缔爱国同心会,才赶快订规则,前后态度不一。它就是偏爱国同心会,做给中国看。爱国同心会一群人恶行恶状,“会怕什么规矩吗?”它订这个挑明了就是针对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没骂人打人,应该保障合法,让他们有发声权利。◇

台大国发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陈柏州/大纪元)

针对101广场拟采申请制,台大国发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指出,此举是伤害所有台北市民的潜在权利。(陈柏州/大纪元)

针对101广场拟采申请制,台大国发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指出,此举是伤害所有台北市民的潜在权利。(Getty Images)

台北市议员王世坚指101定位文艺园区于法不合。(翻摄脸书)

责任编辑:芸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