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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修改“紧急状态”法 现状分析

【大纪元2015年12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亦凡法国报导)自从11月13日巴黎遭受恐袭后,法国总统奥朗德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况,并通过议会表决修改法律,将紧急状态延续三个月。如今,时间已过去近一个月了,该措施到底改变了法国人的哪些生活和官方的行动?为什么也有人反对此类措施?延长紧急状态的利弊到底怎样?我们来分析一下。

“紧急状态”方便警方行动

《国家紧急状态法》(Etat d’Urgence)源于上世纪50年代。在1955年,阿尔及利亚正式向法国要求独立。有人在法国实行了一系列爆炸恐怖袭击,当时的法国政府为了管理这一危机状态,制定了《国家紧急状态法》。

1961年,政府为了避免阿尔及利亚首都的军事首领们夺权篡位,再次实施紧急状态。近代,即2005年时,法国本土发生了城市暴动,《国家紧急状态法》又一次派上了用场。

法案将很多权利授予行政机构和警方,部分避开司法机关,让政府可以直接通过警察和省政府治理危机。例如,警方在某地方进行搜寻,不用向共和国检察官申请同意,只需告知即可。

今年11月20日,议会通过了新紧急状态法,新法不仅将“紧急状态”期限从1955年版的12天延长到三个月,并在软禁、取缔、网络等方面授予警方和司法更多权力。

如:每个省会可以随时发布宵禁令、限制在某些地点的行动自由。软禁令由内政部长发放,而不是司法人员,软禁措施也更加强硬,只需警方“有重大理由认为某人行为会造成威胁”,即可以将其软禁在家或另外一个地点。

新法律也强化了对可疑网站的封锁。现在警方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供应商(如Free,Orange,SFR)来封锁可疑网站,而不用联系网站的“主机提供商”。另外,新法律还允许政府取缔散布仇恨或极端思想的协会。

从源头扼杀极端思想

根据新法所列框架,自上周以来,法国政府一共查封了三所被认为散布极端思想的清真寺。一所位于巴黎大区的塞纳-马恩省(Seine-et-Marne),一所在上塞纳省(Hauts-de-Seine),还有一所在里昂市。

警方还在塞纳-马恩省的清真寺进行大型搜捕行动,由本市的穆斯林协会会长监督作证。内政部卡兹纳夫向记者表示,这些行动的目的是针对蛊惑仇恨的人,自封自立的阿訇们。最终行动甚至还会尽早解散三个所谓的文化协会。

此次警方大搜捕行动,限制了29人出境,9名极端分子被软禁在家,并在一人家中搜出一支手枪,此人被认为是清真寺首领之一,现已被拘留。

据《世界报》公布的官方统计,自从11月13日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后,警方一共进行了235次搜寻,263起传唤,232起拘留。展开了346项讼诉程序,缴获334件武器,其中145件长武器和34件战争武器。

如何保障安全又维护民众自由

加强安全措施的同时,新法案也明确了一些限制条令,比如,内政部虽然可以不经过司法途径自行决定行政搜查措施,但所有搜查措施都不能涉及议员或律师、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地点,检察官也应当被及时告知搜查决定,搜查行动必须有司法警察在场等。

新方案取消了以往紧急状态下对媒体的限制措施,这项举措免除了新闻工作者对新闻自由可能因紧急状态而受到限制的担心。

但民间仍有不少声音表示反对,担忧会对人权和民主制度带来威胁。如气候峰会期间,禁止游行抗议和对环保人士的软禁就令民众不解。

内政部长表示,所有在紧急状态下实行的行动,都受到多方面的监督。首先,警方搜寻和其它针对个人的行动都保持在尊重人权范围内,这是内部监督。

其次,给人们提供了上诉的渠道,这是司法监督。最后,他保证可以随时向议会提供每日的情况报告,不希望有任何隐瞒。

巴黎7大的社会政治学教授科达求尼(Vanessa Codaccioni)女士分析,议会通过此类措施:

一方面是出于恐袭发生后的强烈感情和恐惧,导致其不能无动于衷而不采取任何安全举措;另一方面,大部分法国人都赞成实施紧急状态(调查显示84%人同意),因为多数人都没有觉得人身自由被侵犯:不参加游行的人不觉得禁止游行是个问题,身边没有恐怖嫌犯的人自然也就不会感到被警方威胁。

责任编辑: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