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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教育经费每年约增120亿

【大纪元12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8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部分条文,将教育预算从不低于前3年度决算岁入净额平均值的22.5%调高到23%,每年约增加教育经费新台币120亿元。

增加120亿元的教育经费中,中央预算约占57亿元,其余是地方政府预算。行政院长毛治国日前在立院答询表示,修法通过后,最可能是106年预算编列采新标准。教育部初步规划,利用增加的预算,在有排富条款的情况下,让将学贷还款宽限期放宽到毕业5年内。并兼顾照顾新住民、高龄化、少子女化的新措施。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蒋乃辛提案修正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原本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在初审时,将教育预算从不低于前3年度决算岁入净额平均值的22.5%调高到23.5%,预计增加新台币243亿元。但由于地方政府担心加重财政负担,因此经过朝野协商,决定只调高0.5%为23%。

三读条文也配合幼托整合,将“幼稚园”修正为“幼儿园”,规定中央政府就公、私立幼儿园、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教职员的薪资依法课征所得税所增收入额度,不计入前述23%算定的金额,并以外加方式编列预算,专用于提升学前教育与照顾服务及国民教育品质。

此外,立法院通过附带决议,目前小学导师费每月3000元,但高中、职导师费仅2000元。因此修法通过后,提高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净额,应优先调整高中、职导师费到3000元,以符合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