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雇主若片面实施无薪假可按件处罚

【大纪元12月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日电)11月底实施无薪假人数5437人,创新高。劳动部劳动条件司副司长黄维琛今天强调,雇主若片面实施无薪假可处新台币2万至30万元,且可按件数加重处罚。

劳动部今天公布最新无薪假统计,11月底实施无薪假有50家,人数5437人,人数创下民国101年3月以来新高。且与去年同期相较,人数竟增加6倍。

黄维琛说明,观察这次新增厂家多数是50人以下中小企业,一般制造业约有15家,但实施无薪假者仍以电子业居多,同厂超过百人放无薪假有1家。实施无薪休假方式,多采月休1天到4天。

“雇主若没有得到劳工同意,就片面宣布无薪假而减少劳工工资,可处新台币2万元到30万元罚锾,县市政府还可按违反人数及情形加重处罚。”黄维琛指出,针对这些实施无薪假的厂家,地方主管机关都会第一线前往了解处理,确认是否确实由劳资双方协议因景气因素影响而实施且有无达成协议,若无协议则不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