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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工厂排酸水 依法告发并辅导改善

【大纪元2015年0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接连查获新屋晨扬等四家豆腐工厂,排放豆类发酵的酸性废水,不符合放流水标准,污染灌溉沟渠,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告发处分,最高可处30万元罚锾,并限期三日内将厂外沟渠清理干净;若豆腐工厂的用水量达到法定管制规模,将尽速辅导这四家业者取得废水排放许可后,才能排水。

环保局指出,被查获的四家豆腐店,设厂于新屋赤栏里赤牛栏,从事豆类食品加工业,于制作豆腐的过程中,排出豆类发酵的酸性废水,但只经过简易的沉淀处理就排入厂外灌溉沟渠,散发酸臭味,现场量测pH值5.9,不符合放流水标准,当场责令立即停止排放废水,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告发,最高可罚30万元,并限期三天内将厂外沟渠清理干净。同时采样检测化学需氧量,再依检测结果及裁罚标准加重处罚,再犯不排除勒令停工。

环保局表示,这四家豆腐店虽由4个堂兄弟分开经营,但所产生的制程废水都是流到同一个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环保局稽查人员将再查核4家豆腐店的用水量,如总用水量达到法定管制规模,将尽速辅导四家业者申请取得废水排放许可,增设废水处理单元,提升废水处理效能,以免再次污染灌溉水源。

环保局强调,对于民众的检举案件,不论任何形式,环保局都十分重视,并据报派遣稽查人员循线前往查处告发。但仍吁请民众可多加利用免付费报案专线0800-066666,以及县府环保局陈情检举专线03-3354943,加速环保局查缉时效,共同打击污染犯罪,维护清净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