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楼说市

破解居屋租赁12误区 租客房东皆大欢喜(四)

【大纪元2014年09月21日讯】在加拿大卑诗省,有1/3的人口住在租房里,可想而知有多少人涉入了居屋租赁行业,尤其在移民人数居高的大城市。不过,从过往持续生发的租赁矛盾事件中看来,“租房”并不是每位租客或房东津津乐道的轻松话题。其实,如果我们更多地了解租务法律,很多“不愉快”都会绕道而行……

误解之十,租客:我打算休学回家乡一段时间,以后回不回来要看情形而定,我签了一年的租约还剩下几个月,好在昨天找到了“分租人”,但我不是很想告诉房东,以免节外生枝。

答案:不正确!只有在得到房东许可的情况下你才可以过户或分租给另一租客。房东不可以蛮不讲理或不近人情地拒绝让你这样做。重要的是你应取得房东的书面许可。假如房东不允许,你可以要求调解纠纷。

更多关于接租的资讯:

如果租客想提前解除为期半年或以上的租约,可以寻找新租客接租。若你只是暂时离开,之后会回来,你可以“分租”(Assignment and Sublet)给另一租客,但在你离开期间你要对租处负责;如果你打算离开不再回来,可以把租约“过户”给另一租客——在这种情况下,接手的租客负责履行剩下的租约,但是如果新租客如果不负责任,你仍有可能要负责。

关于终止租住:

按月租住:租客须提前整整一个月向房东提出书面通知(包括姓名、地址和搬出日期),例如:有位租客通常是在每个月的第一天交租,他打算在5月31号搬出,他的通知必须在4月30号或之前送达房东;租住应在租务协议最后一天的下午1:00终止;如果租客没有给予整整一个月的书面通知,而房东又无法立即找到新租客,那么房东可以扣起租客之前交付的损毁赔偿保证金,甚至要求租客缴纳下个月的房租。若提前解约,租客可能要继续交租,直到有新租客入住或租约期满;

  

定期租住:这类租务协议等于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房东没有必要考虑个人问题。

  

误区之十一,海外留学生需提防两种“陷阱”:

  1,有些房东出租房屋给留学生时,明知该学生将居住不到一年,但仍硬性要求学生签一年租约,之后则以学生违约为借口,扣留学生缴纳的损毁赔偿保证金;

  2,有些房东会取巧——利用留学生要回国、因此无法要求调解纠纷取回损毁赔偿保证金,因此不归还损毁赔偿保证金给留学生。

留学生杜绝不守法房东对策:

  1,不要签订规定必须住多长时间的租约(除非打算要住这么长时间);

  2,确定与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签订书面租屋合同(需要了解清楚业主的正确法定姓名的地址);

  3,如果自身未与房东签订书面合同,不要从准备离开本国的其他留学生手上接租;

  4,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不要签署;

  5,与房东做迁入及搬出房屋检查报告;

  6,万一在房东尚未退回损毁赔偿保证金之前就要回国,可联络住宅租务管理处、指定某BC省民作为自己在调解纠纷里的代理人。

误解之十二,房东:凡遇到具有以下违法危险行为的租客,譬如威胁甚至殴打其他租客、破坏租处造成严重损失、在住所里引火置他人于险境,无需考虑,应立即直接“请”其在几天内搬离。

答案:不正确!必须得到住宅租务处(RTB)的指令,才可以用这种提早逐客令的方式驱逐租客。不过在申请听证之前不一定要向租客发出逐客令。

注:被逐租客将会收到Order of Possession听证的通知书,若想反对这个逐客令则必须出席听证,并通过住宅租务处、Government Agent或Service BC Centre申请纠纷听证。关于调解纠纷前的准备,可致电为卑诗省租客提供有关住宅租务法免费法律资讯的慈善机构、TRAC租客资源与咨询中心(租客信息热线Tenant Information Line:温哥华地区:1-604-255-0546;温哥华以外地区:1-800-655-1185)。

更多关于驱逐:

  必须以书面通知(包括驱逐的原因-Cause);

  必须使用政府批准的表格;

  

限期为10天通知——驱逐不支付租金者(Non-Payment of Rent):房东发出10天的通知,要求不支付租金的租客在期限内搬离,如果租客在5天内支付了全部租金,房东可取消驱逐,但作为租客不应让这种情况成为常态;

  

限期为一个月的驱逐通知:必须列具驱逐的原因,例如,多次晚付租金、干扰邻居、非法活动、太多人同租,等等;

  

限期为两个月的驱逐通知:这类情况通常因房东要使用物业(Landlord Use of Property),例如,房东或他们的子女或父母要入住、大范围装修、拆除物业——这种情形下房东要给予租客一个月的租金补偿。

如果租客对驱逐表示异议:

   对于限期为10天的驱逐通知:应在5天内提出申请;

   对于限期为一个月的驱逐通知:应在10天内提出申请;

   对于限期为两个月的驱逐通知:应在15天内提出申请;

如果租客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因为“诚信”(Good Faith)而被驱逐的,可以申请补偿(补偿金额为两个月的租金)。

附:住宅租务管理处(RTB)的联络信息

网站:www.rto.gov.bc.ca;

电邮:HSRTO@gov.bc.ca;

电话:1-604-660-1020;1-800-665-8779(免费电话);

温哥华市办公地址:

  1,390 Main St.(at Hastings),Vancouver;

  2,518 Richard St.,Vancouver;

   大温地区本纳比市办公地址:400-5021 Kingsway Ave.,Burnaby;

   维多利亚市办公地址:101-3350 Douglas St.Victoria;

   甘露市办公地址:305-478 Bernard Ave.,Kelowna

TRAC租客资源与咨询中心联系信息:

   网站:www.tenants.bc.ca;

   信息热线:1-604-255-0546;1-800-655-1185(免费电话);

   脸书页面(Facebook Page):搜索“TRAC Tenant Resource & Advisory Centre”;

   推特:www.twitter.com/TenantsBC ◇

附图:TRAC资源之《住客生存指南》《房东指南》

特此鸣谢提供居屋租赁资讯的展望社区服务中心(Chimo Community Services)和TRAC租客资源与咨询中心(TRAC Tenant Resource & Advisory Centre)!◇

责任编辑: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