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北市:国教入学不须修法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8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5日电)台北市教育局今天指出,北市主张十二年国教入学制度“一试两用、同时登记、先特后免”,与高级中等教育法第38条规定并无冲突,没有修法必要。

教育局指出,台北市建议民国104年的会考之后,学生可以将会考成绩一试两用,同时登记免试入学及特色招生入学两项,现行规划为:先办理特招分发公告,再办理免试入学选填志愿与分发,由免试入学录取学生先报到,再进行特色招生录取学生报到。

教育局表示,招生工作是一连续性作业,从公布简章、参加会考、报名、选填志愿、分发放榜到最后录取报到,才算完成。

北市招生规划虽然先办理特色招生分发作业,但并未完成特招“报到”,公告录取结果是做为学生后续免试入学选填志愿的参考,特招作业并未完成,学生再以会考成绩、个人兴趣与性向等进行选填志愿并办理分发及录取报到作业,完成整体免试入学作业后,再办理特招报到作业。

台北市法务局表示,以今年的招生流程来说,第一次免试入学于6月20日完成免试作业分发及于6月23日完成报到;特色招生于8月2日完成分发,8月3中午前完成报到;而第二次免试入学系于8月14日完成分发公告,8月15日中午前完成报到。

以招生流程来说,第二次免试入学在特色招生之后办理,显见高级中等教育法并无限制招生技术作业,与北市规划并无不同。北市以报到作业作为最后完成阶段,虽先进行特招分发,但整体特招作业是于免试入学作业之后完成。

法务局表示,由此可见,北市今天具体主张104年12年国教入学制度要“一试两用、同时登记、先特后免”,并无违反高级中等教育法第38条规定,自无修法之必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