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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录取报续招 台教部盼设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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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4日电)基北区今天宣布,免试、特招已录取学生在取得录取学校同意后,可报名参加续招。但教育部认为,只有搬家、父母离异等状况,才可放弃原录取学校参加续招。

第二次免试入学放榜,基北区有多所公立高中有缺额,包括西松、内湖、大直、和平等校,都将办理续招。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长冯清皇今天受访指出,续招受理报名对象,除了尚未获学校录取的学生之外,一免、特招或二免已报到学生,取得已录取学校同意书者也可报名;学生可报多校,经续招录取学生,但仅能择一校报到。

然而,教育部订出的“高级中等学校办理免试续招审查原则”,却规定只有“符合简章所定特殊因素”并取得原学校同意书,才能参加续招。

教育部规定的“特殊因素”,包括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因工作异动因素需全家搬家、家庭特殊境遇如父母离异,必须到新家庭安置等状况。

教育部次长林淑真表示,上述审查原则适用于教育部主管的国立高中职,直辖市政府可以自订办法;但基北区不限定“特殊因素”,甚至续招没上还能保住原有的缺,会让制度大乱。

教育部十二年国教办公室主任陈大魁也说,如果基北区真的这样订,以内湖高中等校的吸引力,可能会有大量学生去报续招。教育部将和基北区沟通,不然影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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