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合宜宅案 台检起诉赵藤雄叶世文

【大纪元7月25日报导】(中央社)北检侦办桃园合宜住宅弊案,今天侦结,依贪污等罪起诉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等5人。

除赵藤雄及叶世文外,被起诉被告还包括远雄公司副总魏春雄、学者蔡仁惠及叶世文女密友陈丽玲。

检方上午提讯3名在押被告赵藤雄、叶世文及魏春雄,将随案移送法院,由法院召开接押庭,决定是否续押。

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侦办桃园八德合宜住宅案,认定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涉嫌向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索贿新台币2600万元;赵藤雄为取得该标案,由公司副总魏春雄联系,透过学者蔡仁惠交付前金贿款1600万元给叶世文。

A7合宜案 叶世文涉收贿400万

台北地检署侦办合宜住宅案,今天侦结,检方认定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涉嫌在A7合宜住宅案,收受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400万元,协助远雄取得标案。

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赵藤雄、叶世文、白手套蔡仁惠、远雄副总魏春雄4人。

检方指出,叶世文任职营建署署长期间,就营建署国民住宅组所承办的“机场捷运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建(用地预标售)案”,实际负责相关招标作业及公文核准事宜,并担任审查委员会召集人。

检方表示,叶世文透过担任白手套的学者蔡仁惠,经由远雄公司副总魏春雄转告赵藤雄表达收贿的意思经赵藤雄同意,叶世文于营建署办理A7合宜住宅案期间,将A7合宜住宅案相关规划资讯,透过蔡仁惠转达魏春雄。

远雄建设公司借此得以事先搜集各项资讯,协助远雄建设公司以优越的投资计划书,取得评选委员青睐,并在民国100年(2011年)7月5日的投资计划书复审会议,叶世文以召集人身份主导复审会议,让远雄建设公司得以顺利取得缔约权。

检方说,叶世文于100年10月19日透过蔡仁惠收受赵藤雄交付的400万元贿款。

检方指出,叶世文、蔡仁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的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嫌。叶世文于侦查中未认罪,但在侦查期间自动缴交犯罪所得400万元,符合侦查中自白要件,请法官减轻其刑。犯罪所得400万元宣告没收。

蔡仁惠部分,检方认为他于侦查之初即自首这部分犯行,并因而查获叶世文、赵藤雄、魏春雄3人行、受贿犯行,请法院免除其刑。

而赵藤雄、魏春雄涉案部分,检方认定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犯第11条第2项的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