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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师专栏】

不肖亲友诈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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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6月05日讯】陈先生从中国移民来美,退休后,名下有一栋价值不错的房子,积蓄也不少。妻子数年前过世,陈先生怀念发妻甚深,遁入忧郁的状态,小儿子和媳妇自告奋勇请陈先生搬去同住,大儿子住的不远,可以相互照应,其他手足听了安心不少。

这安排看似妥善,但是不久后陈先生开始向大儿子表示,小儿子夫妻俩经常冷落他,跟着,陈先生开始出现老年痴呆症的症状–遗忘事情和走失。后来,陈先生向大儿子说,小儿子要他签一些文件,他签了,但不清楚签了什么。

大儿子处境尴尬,幼弟本来就寡言,打电话过去,总是弟媳妇接电话,弟媳妇经常说先生不在家。何况,这个话题有点难启齿,恐怕会伤大家的感情。

事情拖了两三年。大儿子眼见陈先生的健康每下愈况且十分抑郁,想想不是办法,于是咨询了律师,律师马上查询了陈先生的房产,发现产权已于三年前移转给小儿子了。记录显示陈先生签署了财务代理人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指定小儿子当他的代理人(agent),授权他代理所有事务。小儿子利用代理权将房子转给自己,并到银行去将爸爸的存款和保险箱里的现金诈取一空。

大儿子很自责,觉得自己没有及早防范幼弟的犯行,让爸爸受苦。小儿子则坚持父亲授予他代理权时,身心状况健全,移转房产和钱财是为了帮助父亲申请白卡医疗福利(Medicaid)。但当问他是否会平分这些财产给手足,他表示父亲感激他的孝心,要他拥有这一切。而陈先生病况严重,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了。各说各话告上法院,律师和专家证人费用都高。

多数耆老诈欺案件,犯案者都是自己的亲友。这些案件不易曝光,因为受害者常怕家丑外扬,怕被别人笑自己傻,此外他们在生活上,经常依赖这些加害者,最后下场是尊严和财产尽失。

要避免这些悲剧,不仅父母本人和善心子女要注意,做律师的也应机警,为什么呢?我们下回细究。

◆ 笔者王劭文出生于台湾台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领纽约大学华格纳公共服务研究所最高等奖学金,主攻美国医保政策。领有纽约州律师执照,从事耆老保健及资产规划服务,联络请洽718-844-8560或[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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