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18名被告称无罪 台检斥:毫无悔意
【大纪元2014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综合报导)台湾日前法院审理陆军下士洪仲丘枉死案,18名被告一审最重只判8月徒刑,其中5人无罪,引发量刑过轻的疑虑。高院26日首度开庭,18名被告均不认罪,让负责洪案的二审公诉检察官许永钦痛批,没有被告愿意认罪,至今也没有人和被害家属谈和解,可见被告们一点悔意都没有。
桃园地院3月7日以虐死洪仲丘非蓄意,对7名军士官被告判处6月至8月有期徒刑,均不得易科罚金;4名管理士分处5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另5名管理士获判无罪。桃园地检署收到判决书后,以“量刑”和“死因判定”两大理由提起上诉。
高等法院26日开庭审理,18名被告均做无罪答辩,强调无法预知洪仲丘会因中暑而死亡,其中被告徐信正、刘延俊、范佐宪、陈以人及黄圣筌5人当庭对洪家道歉,但洪家不接受。洪仲丘舅舅庭后表示,被告在出庭前,没有人向他们点头致意或致歉,仅在法官的面前致歉,因此不接受这样的道歉。
许永钦认为本案是有阶段的因果、目的与手段,应属同一事实结构。全案将于6月16日再开庭。◇
(责任编辑:李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