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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银行挺越南台商 期限拟1年

【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7日电)台湾银行公会已经讨论出银行挺越南台商方案。对于越南台商原有贷款可与银行协商,做到雨天不收伞;营运所需新增贷款银行也有协助,受理期间预计到民国104年5月13日止。

银行公会已经讨论出银行挺越南台商方案,并已经提交给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审理、讨论,期望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提供越南台商纾困、资金上的需求。

旧贷款方面,银行公会已经有“银行公会会员办理经济部移送企业债权债务协商案件自律规范”,以国内有营运、母公司为主的企业,适用条件者可以依据自律规范向主办银行申请展延、续借、协议清偿。

在越南营运、单打独斗,不适用自律规范的台商,可以自行与往来银行申请协处,现有已经动用额度维持到本金到期,并依规定办理展延;现有额度未动用金额,为支应越南台商的营运资金,银行以不限缩为原则。

新贷款部分,银行公会提出,越南台商营运、周转所需要的资金,包含进出口融资押汇、应收账款融资保证,银行应该支持。

银行公会认为,若越南台商可以送保证,例如侨委会的海外信保基金、经济部的中小企业基金可以保证者、可以提供担保品、或可以提供正常还款财源的台商,银行应提供必要的融资。

银行公会指出,海外信保基金可以保证的营运正常的台商,可以依规定向银行申办贷款,最高是200万美元;另外,侨委会也设立“越南513专案”,越南台商可以运用申请。

越南受灾企业,赴海外投资行为已经受到经济部投审会核准与核备,国内仍有营业实绩,资金用途是提供国内继续营运,以国内接单、海外生产的企业、成品外销的企业,以外销为主的企业,也可依规定向经济部申请中小企业申请信保。

银行公会订定,若金管会同意之后,越南台商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协助,预计受理期间到明年5月1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