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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律师声明 不满轻判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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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7日电)陆军下士洪仲丘遭体罚致死案,桃园地院今天判决后,洪案律师团发出声明稿表示,判决结果轻微,将请公诉人上诉高等法院。

声明中首先指出,肯定桃园地方法院判决542旅6人应负违法处罚及滥权拘禁应负的共犯责任。

声明中表示,洪仲丘因受非法拘禁而死亡的部分,原先的军检起诉书将致死的部分切割,只269旅禁闭室基层人员过失致死的刑责,却只字不提542旅的长官们是否要为洪仲丘死亡一事负责。

“好比黑帮围事后总会叫听命的小弟出面顶罪”,而真正发号施令的老大依旧逍遥法外。

声明稿指出,部队应当视为一个整体,其中的主事者,作为整体的实质掌控者,才是本案最应该被追究的源头,律师团很遗憾,院、检仍然没有警醒到在这个司法层次上的重要角色。

律师团在声明中说,军检侦查的过程中,被告的军官受到军检礼遇,而大多数的基层士兵被告却连1位辩护律师都没有,更别提军检起诉后,律师向军事法院声请阅卷竟频频受阻。

而声明中亦表示,洪案移到一般法院审理后,检方仍未就542旅是否要为洪仲丘之死负责的可能性追加起诉,法院亦未曾晓谕是否应追加起诉或变更适用法条。

更奇怪的是,受长官指示刻意加速流程并且违法办理洪仲丘禁闭案的承办人石永源明明是串联共犯的关键人员,却也没有被追加列为被告。

对于第一审的审理结果,律师团在声明中指出,院检仅仅是试图维持或巩固军检起诉时所设定的剧本而已,律师团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也认为公诉检察官作为社会公益的代理人,并没有积极善尽追诉究责的义务、回避了公民们与被害人家属想要知道的真相。

“542旅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些被告中谁应该并且如何为仲丘之死负责?”。声明中表示,公诉检察官起诉法条与社会期待之落差,最后导致判决结果轻微,因此希望能上诉到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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