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胞全民健康保险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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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28日讯】【本报讯】中华民国全民健康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6个月的国人,不论居住国内或国外,都是全民健康保险的保险对象。

健保单位为考虑长期出国者,因在国外就医方便性不及国内,特提供长期出国6个月以上的民众,在出国期间可选择申请停保,但不得享有健保权益;返国后再办理复保。如未办理加保或停保者,日后应追溯补缴最近5年设籍期间之保险费。

2013年1月1日施行之健保法再增订保险对象办理复保需届满3个月后,始再次办理停保;另倘最近2年内无投保纪录者,应于设籍满6个月才能投保,期间倘要看病,需自费就医。依据卫生福利部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1至6月约有1.8万旅外国人返国(包含留学生、台商、台侨及派驻海外工作者等人)办理复保,渠等所缴交之保险费(7,500万元)超过健保医疗给付(7,100万元),并无过度就医之情事。

近年来侨民落叶归根,返国定居人数增加,惟依据健保署统计,近5年健保投保人数整体无明显成长,2010年-2012年投保人数成长率在0.5%以下,变动不大,显示许多侨民即使之前长住国外,仍持续按月缴交健保费。
迩来部分国内媒体以少数使用健保偏颇之个案资料,推论至全体侨胞之作为,造成国内民众对侨胞产生误解。事实上多数海外侨胞爱国热忱不落人后,以98年莫拉克风灾为例,全球侨胞自动捐献之款项近新台币7亿2千万元,每年10月,很多侨胞均自动自发返国参加十月庆典活动,共同为庆祝国家生日、促进台湾观光尽心尽力。

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将持续协助卫生福利部宣导并呼吁侨胞珍惜呵护健保资源,并建议经常往来海内外之侨民,不需频繁地办理停复保,宜持续缴交健保费支持健保财政,共享国内医疗资源,以共同致力促使我国健保制度得以永续维持。

(责任编辑﹕ 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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