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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司法民主化 台民团吁陪审团入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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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台湾陪审团协会和台湾永社24日表示,《中华民国宪法》落伍,且应将陪审团入宪。台湾应制宪而非修宪,采用三权分立及总统制,让总统权责相当,不要东学一半西学一半,画虎不成反类犬,修宪再修100年也修不好,解决方法就是要制宪。

台湾的宪法采全世界所无的五权,后又多次修宪改为“半总统制”,又因政党控制先天不足,后天失调,造成“总统独裁、国会跛脚、司法无能”。台湾陪审团批评,行政权凌驾在立法权之上,全世界没有任何国家采这种宪政制度。

他们建议,陪审团要入宪,改造成文明的司法,可保障人民受公正审判之权利。尤其人多难以收买,减少法官贪污问题,透过人民的智慧作成判决,排除职业法官的独断,达到实现公平法院与正义的理想。

我国目前行政权及立法权都已经民主化,透过陪审团的建立可完成司法民主化,是我国民主的最后一哩路,写入《宪法》,才能真正的保障人民的诉讼权,使诉讼权的概念不被现实的司法运作所架空。◇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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