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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间版国家人权委员会法出炉

【大纪元1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4日电)民间版“国家人权委员会法草案”今天出炉,明定国家人权委员会是总统府下独立机构,不受总统指挥,定期向国会提出报告。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黄嵩立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已有106国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接受联合国评鉴。

民间版草案明定,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包括提出国家政策与法令人权报告;接受民众申诉,进行必要调查,如果涉及刑责或行政责任就移送司法或监察院调查;推动人权理念与教育、研拟人权政策。

黄嵩立说,草案明定国家人权委员会成员11人,其中6人需具民间团体工作经验,且对促进及保障人权与弱势族群权益有特殊表现或贡献者。另设数十名工作人员与调查员。

他说,国家人权委员会主要功能是协助政府看见制度盲点,督促政府改善;作为国际人权法与国内政策、法律间桥梁;作为人民跟政府间桥梁,提出建言并改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尤美女表示,如果独立国家人权委员会能成立,将是人权保障制度推动重要里程碑,乐见民间团体走在政府前面提出草案,她将尽速排入议程,希望早日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