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港人抗议源于中共不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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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东光编译报导)一直用政法委随时按需要“协调”大陆司法体系的中共最近指责香港民众“不守法”,《纽约时报》日前就香港局势发表的评论文章点出,香港民众走上街头的原因正是中共不遵守《香港基本法》导致。

中共在1997年自统治150年的英国手中接收香港后,曾向港民保证言论、集会、宗教和媒体的自由至2047年之前不会改变。这就是所谓的“一国两制”。

北京领导人一厢情愿地希望有朝一日这个制度也能套住台湾。不过,中共人大委员长张德江从2014年6月开始一直提醒香港人,该制度的前两个字“一国”比后两个字“两制”还要重要。

《纽约时报》的文章称,就是因为《基本法》的措词和中共人大的解释,才导致了香港街头抗议运动在上周爆发。1990年修改的《基本法》第45条称,香港的最高领导——行政长官应该“按照民主程序,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被选出。根据该法律,北京当局必须同意香港选民的决定。

目前香港行政长官的选举是由亲北京的一个1,200人的群体所控制,现在的行政长官梁振英是在2012年获得689票支持上任的。在2007年,中共人大通过在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可由全民普选产生。

吊诡的地方在于条文中的“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8月31日,中共人大常委会通过,候选人必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半数以上的同意票,这与先前的提名委员会选举行政长官没什么两样。对于香港民主人士而言,人大的这个解释不能接受,因为它确保了只有北京同意的候选人才能被提名。香港大学教授戴耀廷将其类比伊朗挑选其总统的方式。

责任编辑: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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