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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大展涉背信 最重可处7年半

【大纪元9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4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双子星案,今天第二波侦结,依背信罪起诉前台北巿财政局长邱大展,因公务员身份,加重可处7年半以下徒刑。

双子星案,北检继依贪污罪起诉巿议员赖素如后,今天第二波侦结,起诉现任台北巿政府参事邱大展、在押的太极双星公司负责人何岳儒、发言人王佑仁以及日前获交保的太极双星团队成员贾二庆及幕后操盘者程宏道,共计5人。

检方指出,何岳儒等人共同施用诈术借牌投标,再共谋以不实之投标文件诈骗台北市政府财政局长邱大展以外的评选委员,藉以获取双子星开发案的第一顺位优先议约权。

检方表示,邱大展明知太极双星公司团队的投标文件内容为不实,竟协助掩饰、隐匿而违背其任务,导致其他评选委员陷于错误,而评定太极双星公司获得第一顺位优先议约权。

甚至,邱大展于事后竟仍多次与其他被告私下商议如何继续隐瞒上情不发,致台北市政府团队未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决策,严重影响台北市政府执行公务的威信与声誉,承办检察官建请法院对邱大展,从重量刑。

检方指出,邱大展所为,涉犯刑法的背信罪嫌,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他于执行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而犯罪,依刑法规定加重1/2其刑,因此,最重可处7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检方表示,未查出邱大展与共犯间有对价关系,且犯行不适用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而且所涉泄密及诈欺罪嫌不足,因此仅以背信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