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市延迟讨论字母招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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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刘菲综合报导)两周前,蒙特利公园市(Monterey Park)市议会首次讨论要求市内商家招牌包括“现代拉丁”字母的修改条例,在社区居民中引起风波,甚至有民权团体威胁要提出诉讼。8月7日召开的市议会上,5名市议员一致同意暂缓对这一条例做出决定。
  
有居民认为这一“现代拉丁”字母条例是1980年代“英语独尊”提案的翻版,因而竭力反对。但据市议员和市府工作人员在周三晚间的讨论,蒙市区划法在过去几十年中一直有要求商家写英语招牌的规定,只是因为市府律师提醒这一规定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之嫌,所以在今年早些时候将其删除,现又建议以“现代拉丁”字母取代“英语”再写进区划法,没想到触动了蒙市对“英语独尊”运动的敏感神经。曾经为廖钦和据理力争的亚太法律中心(现名为亚美公益促进中心)和若干民权团体已经表示关注。
  
市议员吴学儒(Mitchell Ing)称区划法的这一修改被错误地夸大,以致引起不必要的误解,“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关于公共安全,而非种族和语言。”
  
蒙市消防局局长Jim Birrell和警局局长Jim Smith在当晚的市议会上重申,字母招牌有助于消警人员辨识商家位置、加快反应速度。Birrell 说:“任何一点附加信息对我们来说都是极端有帮助的”。
  
两位不懂中文的华裔居民在市议会上发言说,因为看不懂商家的招牌只好到别处消费。蒙市商会会长John Man建议,与其强迫人们做他们不情愿的事,不如教育商家拥有英语招牌的好处,如有英语招牌能增加在谷歌搜索和大众点评网站yelp上的曝光率等。他并提供了蒙市商会的电话号码:626-570-9429,供业主咨询。
  
前蒙市市长Rita Valenzuela也敦促市议会尽快通过这一条例,说它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但是经历过“英语独尊”运动的蒙市居民Thomas Ono希望市府能暂缓就该条例投票,因为该条例没有必要,只能重新点燃蒙市的老问题。
  
据市府员工开车目测,目前蒙市只有一家商家不符合修改条例的规定。市警局局长Smith也承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因标识问题延误救援的事情发生。市议员梁侨汉(Hans Liang)因此认为双语招牌目前算不上紧急问题,并提出消警局定期提供报告,供市议会评估。
  
市议会还指示市府经理Paul Talbot,考察临近的柔斯密、天普市、圣马力诺、圣盖博等城市的相关政策。上述城市几乎都规定商家招牌需包括英语。市议会决定,待听取各方面研究和反馈后,10月2日再返回讨论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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