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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钢铁业:温室气体减量公私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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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27日电)“2013财经立法高峰会”今天登场,钢铁业建议政府必须制订温室气体减量法的上位法,共同课予政府和民间共同贡献温室气体减量;同时企业界也要求安全的核四。

财经立法促进院今天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2013财经立法高峰会”,下午举行“能源环保与经济发展”综合座谈,邀请钢铁业、电子业、立委等代表与谈。

中钢公司董事长邹若齐表示,国家能源政策深刻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经过试算,倘核四不商转,核一、核二、核三除役,到115年整体钢铁业每年将增加新台币125亿元到155亿元成本。

这些增加的成本换算到高炉业,每公吨钢铁会增加270元到370元成本;对电弧炉业者,每吨钢铁会增加700元到860元成本,以去年上半年不景气的状态,每公吨钢铁利润不到500元,钢铁业根本无法承担这些增加的成本。

他说,即使核四商转,核一、核二、核三除役,到115年成本亦将每年增加77亿元到100亿元,在钢铁产业获利微薄情形下,会影响到钢铁业从业人员7万人,以及下游加工产业23万人的生计,加上家庭成员,影响人口接近百万人。

身兼台湾钢铁公会理事长的邹若齐强调,台湾钢铁同业公会已向工业总会清楚说明,在核安保证前提下,钢铁工业要求政府“核四商转,核一、核二、核三延役”,同时产业反对行政院环保署提出的征收空污费,因为联合国气候纲要公约中要求应兼顾经济和环保。

丰兴钢铁董事长、工总环境及安全卫生委员会召集人林明儒表示,温室气体减量法不应只规范产业界的节能减碳,而是政府与民间一起参与才对,因此这部法令必须要提高位阶,订定比温室气体减量法更高的上位法“绿色成长基本法”,同步规范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进行国土规划和市政建设时,也要以温室气体减量为主要考量。

他指出,放眼韩国几年前订定的相关法令,从中央政府到民众,都必须贡献温室气体减量,但以台湾现有的法令来看,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没有要求、没有目标、没有统筹规划,这要如何达到温室气体减量。

另外,林明儒认为核四是否要续建商转还是要诉诸民意,要仔细考量建立非核家园就要付出代价,要核能就要诉诸民意;政府要做的是定义“核能安全”,同时要以法律赋予台电核能厂面临断然处置措施时该做的决定。

台积电企业环保安全卫生处长许芳铭说,环保和气候变迁是人类文明的最大挑战,能源议题必须解决。对台湾来说,环保署对各种污染的管制在更新,产业界配合环保法令并维持竞争力虽然有一些争议,但至少最后还是妥协。

但这个议题跨出台湾就困难了。许芳铭支持并催促政府订定绿色成长的基本法做为上位法;因为企业认同环境法规的正面作用,但企业要求全球供应商有同样的碳足迹支撑,就必须要有法规来支持。台湾对温室气体减量的格局做小了,环保署的规范仅集中在产业,但其他都没有。

他依据参与国际会议的经验发现,绝对不能看轻对手韩国,全球企业在学韩国温室气体减量的不是只有台湾,大陆企业也在看,更上位领导人更应关注绿色成长基本法,不要只推给环保署,层级太低。

对于核能厂问题,许芳铭强调,企业做风险评估要知道政府和台电公司的走向,如果核四不做,两年以后电力会不稳,国际客户也会看台湾的基础建设,这是政府和台电公司要注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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