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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也要劳保 劳动权益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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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暑假许多学生及求职民众投入就业市场,雇主应依劳动基准法、劳工退休金条例及劳工保险条例,提供合法之劳动条件与劳动环境,并于员工到职当日办理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以保障暑期工读基本权益。

为避免不肖人士利用暑假工读期间,刊登不实征才广告,制造求职陷阱,使得打工学生及求职民众,因一时心切与疏忽,而蒙受财务损失。桃竹苗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丁玉珍提醒求职者,应谨记“三大准备、七不原则”,避免求职诈骗的危险。“三大准备”为:一、应征前应先搜集应征公司资料,去电或上网了解该公司性质及工作内容;二、请朋友、家人陪同面试或预先告知面试地点;三、仔细检视欲应征公司刊登的征人内容;“七不原则”为“不缴钱、不购买、不办卡、不签约、不离身(证件)、不饮用(不明饮料)、不非法工作”等。

求职者若遇求职诈骗,可向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劳政单位检举及请求协助。另劳委会在全国就业e网设立求职安全专区,提供求职防骗教战守则、求职陷阱案例、打工相关法令、工读权益等,民众在求职时可以多加利用该网站所提供的免费安全就业资讯。

“打工也要保劳保!”许多学生在暑假期间选择各种打工管道,桃竹苗区就业服务中心表示,打工族也要注意相关劳动权益,包括上班首日即应投劳健保、基本时薪新台币109元、基本月薪新台币19,047元、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等规定。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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