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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贸陷阱 台立院1个月没决议 律师:视为同意

服贸协议中〈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裁罚依据 律师指国家安全界定模糊 届时裁罚恐失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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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两岸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各界质疑声浪不断,朝野协商决议逐条审查、长期抗战。不过律师洪淳琦16日表示,这其中藏有一个陷阱,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若两岸签署的协议,在立法院会期内1个月没有决议,协议将视为同意。

“文化部危机解密论坛”16日针对“两岸服贸协议对台湾出版的冲击”进行座谈。与谈人之一的洪淳琦指出,从中经院的经济影响评估来看,服贸协议对于提升台湾经济非常有限,预估创造就业人数也仅5千人。报告也提到,台湾的印刷产业已趋近饱和,若中资进来非常容易受到冲击。

洪淳琦提到,虽然朝野立委决议逐条审查,但这其中却藏有陷阱。洪淳琦进一步说明,行政院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5条,在协议签定后必须送到立法院决议,但条例还提到,立法院若在会期内1个月没有决议,协议将视为同意,因此双方很可能在僵持不下时,反而让服贸过关了。

洪淳琦表示,服贸协议还提到,若中资进来后,真的影响到台湾言论自由或进行统战,也可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进行裁罚。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未提到影响国家安全情况,且93条之一是针对两岸“没有开放”的项目,中国进行投资,主管机关才可裁罚。

洪淳琦认为,国家安全是一个模糊的词,在过去,很容易就影响国家安全,但现在,很不容易影响国家安全。◇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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