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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孩子 华人家长坐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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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在中国大陆,常见父母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孩子调皮不听话的时候,做父母的打两下,大家都习以为常。中国人常说一句话“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但是这种教育观念在美国延续使用,就会惹来无穷的法律麻烦,严重者,那就要出大问题了。

上周,美东联成公所的赵文笙顾问就接到三起华人父母因为对孩子照看不周,或是体罚孩子,而遭到逮捕和剥夺监护权的求助请求。

美东联成公所法律顾问罗佰能律师(Robert Brown)6月18日陪同其中两对华人家长上庭。据介绍,第一起案件发生在5月16日早上7点半,布碌崙区62岁的李婆婆因为7岁的孙子上学时不听话,看到街边有一根断树枝,拿起来就打孙子的背部和小腿,这一幕被街坊邻居(非华人)看到了,立刻报警。李婆婆随后被警察逮捕、关了48小时,她的孙子也被送交儿童收养机构。

无独有偶,5月23日身怀六甲的陈女士因为5岁的女儿不听话,用扫把杆打了孩子,孩子到托儿所后,被学校老师看到她的小腿和手臂上有被打的痕迹,就向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s Services -ACS)举报了这个情况。她的孩子即被ACS带走,由ACS监管、安排寄养在一西人家庭。

美国法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忽视,同时确保父母或法律监护人照顾好孩子。学校老师、社工、医生等所有的和儿童工作有关的人员以及执法人员,一旦发现儿童受到虐待,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如若不然,他们自己就有可能受到轻罪的指控。

罗佰能律师说,李婆婆以及7岁孩子的父母三人同时都收到了法庭传票,经过争取,法庭才免除了对父母的指控,由婆婆一人承担责任,他也试图说服法庭判罚李婆婆以及孩子的父母共同接受父母课程的教育,而不是剥夺他们家人的抚养权;而华裔母亲陈女士不仅要忍受和孩子分离的痛苦,已经怀孕9个月的她因身份尚未入籍,如果法庭以“虐待儿童罪”对儿童残忍罪“伤害罪”等罪名定罪的话,有可能导致她被驱逐出境,现在律师还在争取中,未来仍是个未知数。

赵文笙顾问说,一直以来,华人父母因为体罚孩子、或对孩子疏于照管,而受到美国法律制裁的事可谓是屡见不鲜,即使没有入狱受到刑法的制裁,事情发生以后,政府也要派社工定期家访,了解孩子的最新处境,检查父母是否好父母、是否尽到责任,经过半年一载的跟踪监督,才会最终拿回自己的监护权。

赵文笙顾问希望,面对不断坐上被告席的华人家长,其他为人父母者都应当有所思考,并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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