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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稻热病受损认定从宽并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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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上海嘉义报导〉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7日考察云嘉南地区中央预算执行情形,特别就一期稻作穗稻热病灾情之相关补助措施认定事宜,邀集云嘉南县市政府各公所相关单位,齐聚行政院云嘉南联合中心展开研商,历经多方讨论达成初步共识,由立委翁重钧以财委会召集委员身份,当场宣布争取稻热病受损认定从宽,并由中央全额补助之可行性,以真正落实照顾农民。

本月5日翁重钧邀集农粮署等单位,实地会勘水上、太保等地农田一期作“穗稻热病”严重灾情后,农委会虽提出专案办理清园、有机质肥料及肥料资材补助等辅导措施,但仍有许多受损农友未能及时申报灾情,致权益严重受损,又位居第一线勘灾的地方公所勘查员在灾损认定权限有所限制,以致本项穗稻热病灾情申报勘灾补助作业,引来农民怨声载道。

为解决基层农民的抱怨及不满,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7日安排全天行程考察云
嘉南地区中央预算执行情形,特别邀集嘉义县市、云林县及台南市政府各区乡
镇市公所,齐聚行政院云嘉南联合中心与会研商,就一期稻作穗稻热病灾情之
相关补助措施认定事宜加以讨论,历经多方研商,翁重钧当场作出四项结论以减轻农民损失。

四项会议结论包括:1、第一线勘灾公所依机制受理申报勘查结果应予以尊重,且受理勘灾申报期间宜延长至7月30日。2、对于本次水稻罹病受损率30%之认定,请农粮署研议比较去年及本年同期缴售予公粮业者之磅单减量情形为办理可行性,若无去年磅单则以坪割量为基准之可行性。3、考量民间爱惜五谷之情,办理清园补助应不限无收获。4、请行政院主计处及农委会检讨将病虫危害纳入农业天然灾害救助范畴及本次补助措施由中央全额补助可行性。◇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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