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头号通缉犯纳登被判终身监禁无保释

【大纪元2013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妮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杀害两名女子并躲在野外逃亡达7年的澳洲前头号通缉犯纳登(Malcolm Naden),现终于被判决无期徒刑,并将终生不得保释。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39岁的纳登曾是澳洲头号通缉犯。去年3月,他终于在纽省上猎人谷地区(Upper Hunter)的格洛斯特(Gloucester)附近被捕。

纳登于2004年在达博(Dubbo)性侵了一名12岁女孩。2005年1月,掐死了与他发生争执的表妹诺兰(Lateesha Nolan),并将其掩埋在麦觉理河(Macquarie River)河畔,但诺兰的尸体至今没有找到。2005年6月,纳登又掐死了暂住他家的女邻居斯科尔斯(Kristy Scholes),并开始了之后长达7年躲藏在野外的逃亡生涯。

诺兰的父亲告诉法庭,他女儿信任纳登,“她是家庭成员,可纳登却残忍地杀害了她”。他留着泪说,女儿在失踪的前几天,还曾告诉他“爸爸,我终于有了一辆车,可以回去看你了”,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女儿失踪并被害,这个噩讯改变了我的一生”。

纳登对所有罪行供认不讳。法官普莱斯(Derek Price)说纳登没有任何悔改之意,而且威胁还要杀人,因此“他决不能离开监狱”。宣判后,纽省最高法庭里响起了掌声。

普莱斯说,斯科尔斯在死前曾经搏斗,她在痛苦和恐惧中死亡,纳登还将她的尸体拖进卧室奸污。法官形容他的杀人过程是“极其冷血无情”。

今年早些时候,一名精神病医生告诉法庭,纳登曾形容自己是一个连环杀手,还说他在自己12岁时就曾梦见过杀人。

在流亡期间,纳登躲在达博附近的丛林中,过着野人般的生活。他不时闯进居民家中盗取食物、衣物、酒精等,甚至还偷了一部DVD影碟机和一双花园手套。曾是屠夫的纳登对当地地形了如指掌,警察曾有两次靠近他,都让他逃脱了,期间还有一名警员被纳登用偷来的步枪击伤。警方曾开出高达25万澳元的赏金捉拿纳登。当警方抓获他时,纳登曾说:“这一切终于结束了,我受够了。”

(责任编辑: 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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