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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团:两岸对话应建立在人权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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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09日讯】(新纪元周刊324期,记者赵芷菱报导)台湾公民团体“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协会”日前公布《自由人宣言》指出,台湾与中国社会目前对各自所属的“人民主权”原则均尚未完全落实,两岸人民应先致力于追求民主宪政的实现,相互尊重、分享、声援,使两岸的人权更趋理想。

台湾公民团体“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协会”日前公布《自由人宣言》指出,所有两岸对话应建立在人权之上,希望以人权价值来建立两岸人民的友谊关系。平台会长徐伟群指出,这份宣言看待国家是以人的角度出发,强调台湾人民团结的基础,在“自由、人权、民主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价值。平台监事颜厥安表示,台湾与中国社会目前对各自所属的“人民主权”原则均尚未完全落实,两岸人民应先致力于追求民主宪政的实现,相互尊重、分享、声援,使两岸的人权更趋理想。

该平台于4月23日就该宣言组织研讨会,希望站在台湾公民社会立场的角度,与台湾的政党与公民对话,进而促进两岸之外的港澳地区以至全世界华人的民主发展与巩固,并让公民社会的发展持续壮大。

人权是两岸协商的必要条件

该平台认为“人权”是两岸互信的基础,也是让双方更稳定和平发展的前提;并希望能发挥政治的影响力,未来无论任何政党执政,都能将“人权”作为两岸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要求在中国大陆人权情况尚未改善、政治体制尚未民主化之前,双方不应该进行任何具有政治意涵的协商。

与谈人前民进党立委林浊水,对该宣言与平台所起的作用均表示肯定,他指出,中共在1990年代以后只聚焦于用经济发展来巩固执政的合法性,在思想自由上反而比1980年代更为紧缩,其结果是造就了非常严重的贫富不均,使得中共必须将大量国家的资源投注于维稳的运动上。这种轻忽人权价值的发展,对中国人民不利,而且让周边区域产生威胁感,反而有害和平。

民进党中国事务部主任洪财隆表示,该宣言的提出具有时代与战略的意义,民进党认为台湾因应中国崛起的最佳战略应该是“没大没小”,也就是把“规模”的因素去掉或者降到最低,也就是以“对等”的方式来对待,具体方法就是多提“文明”、“自由”、“民主”和“人权”,不排除台湾是华人社会或东亚区域的一座灯塔。

被视为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重要幕僚的姚人多表示,过去的台独、建国已经失去了主流市场,在现今的两岸关系上备受挑战,必须思考现阶段要如何更有进步性且被台湾社会所接受的倡议。

姚人多认为,民进党的两岸困境,就是提不出能与“九二共识”相抗衡的论述,也无法说服台湾人民相信民进党执政后,有能力面对中国的崛起。2012年大选国共联手主导台湾选举,民进党却无能为力;中国不能投票,但中国却可以影响台湾人民投票,而民进党却不知如何告诉选民“这种模式必须停止”。

倾听对岸声音 避免民主傲慢

清华大学人社院客座助理教授王丹参加了研讨会,他说这是两岸公民社会互动的一个实质性起步。他提醒,须更小心避免出现“民主的傲慢”;就是也要倾听对岸公民社会追求民主的声音,共同促进两岸的和平、自由与民主发展,而且应该更清晰的区辨“中国”、“中共”与“中国人”三者是不同的意涵。

王丹说,近来两岸知识界不约而同的对人权议题表达了关注。现今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连署,要求中国政府批准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台湾知识界这时提出《自由人宣言》,正好也呼应到此一趋势。

而且,未来的两岸对谈不应该只是两个党,或者只是海基会、海协会的组建,台湾方面应该要有一个具代表性的公民社会团体,直接上桌,进入到这种谈判过程。王丹还强调,只有加入公民的对话,才能落实人权的保障,两岸也才有真正和平的可能,并呼吁政府应该正视,民间团体也不能放弃。

中研院人社中心副研究员陈宜中强调,该宣言所提的人权共识,在理念上可以赞成。但要据此展开与中国公民社会的对话,首先须对中国的民主派人士的想法有更多的理解,特别是对于台湾与中国关系的看法,可能与台湾方面的认知有相当差距。

陈宜中并指出,当前中共在布局其对外打击的优先序位时,台湾因两岸纠结的关系,反而是站在一个更有力的特殊位置,让政府与公民社会在两岸的人权上,可以分工与共同努力。

以人权共识取代九二共识

中研院社会所副教授吴介民表示,以军事或经济强权为基础,所强行推动的政治整合,多以灾难告终。两岸互动过程当中,我们希望能够以人权共识,来取代九二共识。“在中国有没有民主化,或者中国有没有将人权变成一个日常生活的准则之前,它绝对会影响到它行为的文明性,以及对待台湾的方式。”

中央研究院政治所副研究员徐斯俭指出,宣言第四部分的核心观念就是要点出“没有人权,就没有和平”。因此,在两岸人权都有待努力的现况下,我们拒绝签署目前的两岸和平协议。

两岸之间真正的和平,必须建立在两岸都能一定程度实现保障自由、民主、人权的宪政秩序之上。否则所有统治者之间的美梦,最终都可能变成人民的噩梦,有着噩梦的人民之间,怎么可能建立真正的和平关系呢?

在对岸的人身自由保障

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召集人赖中强表示,台湾应主张优先从人权与人身自由保障的角度,提供在对岸受拘留、逮捕、羁押的人民,获得己方代表处官员就近探视、提供代为委任律师等法律协助之权利。

而且两会互设办事处最关键还是人权议题。赖中强强调,建立人权保障为基础的政治互信,两岸共同处理人权议题,才能超越政治及主权分歧,让双方公民社会凝聚更高共识。

目前两岸经济政治协商,长期搁置主权争议,赖中强希望从人权的角度重构台湾和中国的关系,而不在各种避谈主权的政治语汇上打转,才是一切政治谈判的基础及前提。

台湾促进和平基金会董事长陈瑶华,特别强调人民自决权是蕴含了两岸人民可以选择其所要的政治体制,并指出人权总路线必须有一个人权发展的监测机制。

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顾立雄认为,民进党做为有别于国民党的另一个政党,就应该突显自己有所不能接受的底限。顾立雄并以两岸律师相互开放为例,指出在各项经贸谈判议程中,应该将此纳入具自由与人权保障的范畴,订定具体可实践的方向。

没人权保障 和平协议空洞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黄长玲表示:“在没有人权保障的基础下,这个和平,或是和平协议,坦白说都是非常空洞的。”她认为,该宣言中预设了许多两岸的“对称性”,但实际上双方在人权与民主的发展是“不对称的”,这点应该注意,实际上各自有其需要面对的问题。

黄长玲提醒,人权路线的提出不只是指涉对方,也指涉自己。台湾也应该反省我们各项的人权缺失,例如,对待中国籍配偶与中国籍学生,是不是真的符合人权标准?

而且她认为,两岸未必一定要签署人权宪章,若能使两岸同时加入国际人权体系,也不失为一个方法。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吴钊燮对于宣言的提出表示肯定,并指出民进党作为政党,其主张固然未必能与民间想法完全一致,但会尽量吸纳民间的进步主张。

最后,平台理事邱文聪表示:“该宣言的重点,为台湾与中国大陆不能永远排除谈判协商的可能性,但在中国大陆民主化之前,台湾无法与中国进行政治谈判。亦即,两岸的政治互信不可能建立在所谓的主权上面,而人权却可以作为政治互信的基础。《自由人宣言》的提出,只是平台的第一步,后续将会拜会立院各党团,并与台湾公民团体对话。”◇

本文转自第324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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