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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歌剧院文化部接管 列国家级厅院

【大纪元2013年05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北有国家两厅院、南有卫武营两厅院,独缺中部。“台中大都会歌剧院”日前终于在立院协商通过成为第三座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完工后由中央营运管理,未来名称为“台中国家歌剧院”。但据传文化部是无奈接管,市长胡志强回应说,市府已经做了一半以上的工作,现在由文化部接管,是文化界应该采取的方向,文化部应不会有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

台中大都会歌剧院98年12月18日开工,工程为世界第一次采全面非标准化曲墙建筑工程,每一片曲墙到构筑成每一楼层,都有工程技术及安全必须克服,工程进度非等同一般建筑可比较。副市长蔡炳坤指出,目前工程进度已超越50%,完工后争取在103年底试营运。新闻局也表示,“台中国家歌剧院”第一个表演节目将留给“第51届金马奖颁奖典礼”,虽有些急迫,但市府会努力争取。

对于协商过程中,文化部提出三大疑虑,包括未来其他县市比照办理将场馆交给中央,及管理权、所有权问题、与管理经费增加负担等问题。蔡炳坤表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已明确设定北、中、南各一座国家表演艺术中心,不会有其他县市要求比照的问题,而市府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管理权转移文化部,未来也将争取市议会支持,另有关“经费”问题,立院将会把饼扩大,增加文化部经费。

“台中大都会歌剧院”总经费44亿多元,中央负责21亿多元、地方负责22亿多元,完工后是否涉及把歌剧院送给中央?蔡炳坤强调,“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完成三读程序后,即与国家两厅院、卫武营两厅院并列于行政法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之辖管,未来北、中、南各一座,不但均衡文化资源分配运用,国际优质表演团体来台演出时,也可降低演出成本。

蔡炳坤也指出,初估1年营运要花3亿元,市府要营运也有能力,但如台中市美术馆、科博馆,都是国家级让民众受益,也同时创造中央与地方双赢。

(责任编辑:罗令尹)